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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讓電視食品廣告害孩子
當下,兒童和青少年已成為零食消費的主力軍。各種花樣翻新的零食在電視廣告的包裝下顯得美味誘人,讓許多孩子不斷追捧。
零食是指除正餐和白水以外的其他食品,國內國際大量研究表明,過多食用零食有百害而無一利。但只要一打開電視,人們總能看到糖果、巧克力、薯片、含糖飲料等零食廣告輪番登場。不少食品企業專挑黃金時段投放廣告,不少電視臺在少兒節目前后都會插播零食、快餐等廣告。但是,許多低齡兒童尚不具備正確分辨廣告信息的能力,不健康食品的廣告很可能讓孩子們更傾向于選擇高糖、高鹽、高能量的食物,從而影響他們的健康成長。
美國有報告顯示,電視廣告會對2~11歲兒童的食品飲料選擇偏好及購買行為造成影響,誤導孩子攝入高能量、低營養的食物。英國癌癥研究中心的一項研究則顯示,與不看電視食品廣告的青少年相比,看此類廣告的孩子每周會攝入更多的不健康零食。同樣,我國兒童也受到電視食品廣告的影響。一項電視收視率調查發現,晚上6~9點是食品電視廣告集中播放的時間,這一時段內,4~14歲孩子在央視一套的平均收視率為3.5%,大約為833萬名兒童。
國際上,已有不少國家重視到食品電視廣告對兒童及青少年健康的嚴重不良影響,采取了有針對性的對策。2006年10月,英國就宣布禁止在以16 歲以下群體為受眾的電視節目中播放高脂、高鹽、高糖食品的廣告。2010年1月,韓國規定17~19點這段兒童、青少年收看電視節目的黃金時間,禁止電視臺播放任何高熱量、低營養食品的廣告。為遏制肥胖癥的流行,墨西哥政府正在對高能量食物和軟飲料廣告加強限制,要求食品類廣告應符合兒童營養標準,否則將受到重罰。根據該國衛生部門的相關規定,預計40%的巧克力和糖果等廣告將從墨西哥的銀屏上消失。
目前,我國尚未出臺有關兒童電視廣告的規定。在此,我呼吁政府相關部門盡快研究并出臺相應法律法規。同時,我建議各幼兒園和中小學開展“如何辨別食品電視廣告”和“正確選擇零食”等飲食行為相關知識的課程,教會孩子們分辨及過濾有害健康的信息,引導他們從小養成“管住嘴、邁開腿”的健康生活方式。
編輯:趙彥
關鍵詞:電視食品廣告 零食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