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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護航:深圳邁向家庭醫生服務均等化
新華社深圳3月1日電(記者白瑜)今年冬春換季時節,一場大范圍的流感肆虐,不少醫院人滿為患。在深圳,由于基層醫療服務體系逐漸完善,很多流感患者是在社康中心、通過簽約家庭醫生治好的。
“以前居民在不同社康中心獲得的家庭醫生服務內容可能不太一樣,現在好了,家庭醫生服務‘深圳標準’提高到了法制層面,就像‘大廚’依照標準菜譜‘掌勺’一樣。這樣,補齊了短板,實現了各社康中心高水準均等化服務。”深圳市寶安區人民醫院海華社區健康服務中心主任吳華說。
《深圳市家庭醫生服務管理辦法(試行)》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成為國內首個家庭醫生服務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同時,深圳市編制《家庭醫生團隊服務規范》,界定家庭醫生服務內容和質量要求,并對家庭醫生服務的服務流程、評價機制進行統一規范。
“家庭醫生服務有了統一標準后,我們在羅湖或者南山,在大社康或者小社康中心,獲得的服務都差不多,所以遇到頭痛腦熱這樣的小毛病,就沒有必要舍近求遠了。”深圳東門社區居民胡女士說。
除了標準統一,家庭醫生服務明確了權利義務,捋順了流程,一方面給家庭醫生服務戴上“緊箍咒”,一方面為執業全科醫師提供“護身符”。
《深圳市家庭醫生服務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國內的家庭醫生服務并不等于私人醫生服務,并不是以居民住所為主要服務場所,主要是在醫療機構內為簽約居民服務。家庭醫生上門服務必須符合患者長期臥床、生活不能自理等條件。
深圳市《家庭醫生團隊服務規范》對簽約轉診服務提出了具體要求。當遇復雜病情、急危重癥、需要大型檢查等情形下,家庭醫生要幫助病人轉診至大醫院相應的科室,要優先為服務對象預約相應的專科科室、接診醫生和診療時間;對于經過治療病情穩定轉入恢復期的病人,應通過各種方式主動跟進服務對象的診療詳情及健康恢復狀況,并據此提供個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務。
記者采訪時看到,在南山區蛇口人民醫院深圳灣社區健康服務中心,家庭醫生正通過信息化系統為一位需要進一步檢查治療的患者預約上級醫院專科醫生,該患者可以優先排隊、優先診療。該社康中心主任張永建介紹,通過信息化平臺,家庭醫生可以順暢地實現雙向轉診,最大限度保證居民看病少走彎路。
深圳市衛生計生委秘書處處長李創告訴記者,家庭醫生服務的法制化,統一了深圳市家庭醫生服務內容和科學量化的體系。接下來,深圳市將從制度、服務體系、技術支持、信息平臺等四個方面著力,完善深圳家庭服務體系,把家庭醫生服務做實、做穩、做好。
編輯:趙彥
關鍵詞:深圳 家庭醫生 服務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