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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加強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加強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促進“三農”發展深化農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當前農村科技服務存在管理體制不順、體系建設不力、專業隊伍不穩和成果轉化不夠四大主要問題,建議加強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一、 存在的主要問題
1、 管理體制不順,資源有待整合。鄉鎮機構改革后,農技、農機、水利“三合一”為農業服務中心,人財物歸屬鄉鎮,上級有關業務指導部門缺乏直接調控手段,難以實施有效管理,因而造成原有技術傳播鏈條中斷。上級主管部門許多工作業務難布置、難落實,農技推廣工作上下不暢,嚴重脫節,未形成合力;服務主體缺位, 農技推廣的普及率、到位率不夠,農技服務作用不能充分發揮。
2、 體系建設不力,服務有待聯動。機構改革后,各級農技服務機構不統一,農技人員歸屬不一,省級與區縣與鄉鎮與村社沒有建立起有效的服務體系,這與計劃經濟時期的農技服務體系建設不同。因而省級、區縣與鄉鎮服務體系不垂直,難以形成有效的合力,村社根本沒有建立農技服務相關工作內容。
3、 專業隊伍不穩,人才有待給力。農技服務專業技術人員嚴重不足,并逐年漸少;農技人員“在編不在崗”,鄉鎮挪用人才嚴重。由于歷史的原因和體改轉制的因素,大多鄉鎮農技部門在崗的大多人員被挪作安監、維穩、信訪等當前“中心工作”部門。留在鄉鎮農技部門的人員大多干農非學農,學農非干農;多年未進人,人員年齡和知識老化;長期干農應用型、適用型的“土專家”無職稱,也考不起現時標準的職稱等。
4、 成果轉化不夠,科企有待聯姻。由于沒有很好建立科研單位與農業企業、生產基地、農戶的工作對接機制,以致高校科研機構研發的科技成果被關在院所、實驗室“睡覺”,而農業企業、生產基地、農戶所需要的技術又得不到。
建議:
二、 對策及建議
1、 整合資源,理順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以政府為主導的農村科技服務管理體制,明確各級以政府分管領導親自抓的農村科技服務職能;構建各級業務部門垂直體系;構建各級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垂直體系。理順農技推廣管理體制。對各級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的人員實行“上對下”的“垂直式”管理,組織人事關系在同級單位,業務工作歸口在上級相關部門。
2、 聯動服務,創新服務體系。進一步明確公益、經營性職能。明確將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的公益性性質定位,在各級機構設立、人員編制、設施設備、資金投入等方面,與教育和醫衛一樣納作公益性事業計劃、安排、管理;明確農業事業單位的“半撥款”與“半經營”性職能;明確涉農部門的經營性服務職能。進一步鼓勵發展農業經濟合作組織。進一步鼓勵支持扶持發展多種經濟成份的農業經濟組織,像鼓勵發展城市微型企業一樣,加大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鼓勵城市工商企業下鄉興辦涉農企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
3、 給力人才,穩定專業隊伍。進一步鼓勵支持城市人力資源下鄉。鼓勵大中專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城鄉復原退伍軍人、城市離退休人員、城市失業人員等城市人力資源,下鄉興辦涉農企業,以帶動培養新型農民。實行“校縣聯姻”“院鄉結對”辦法。鼓勵實行區縣+高校、鎮鄉+院系的辦法,鼓勵涉農院校師生對農村進行對應幫扶, 利用教學、實習和寒暑假社會實踐等活動,定點、定時、定人、定項目進行科技扶貧,送技術下鄉。
4、 科企聯姻,促進成果轉化。建立科研成果與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實行職稱評定晉升將成果、發展與農民增收掛鉤,推行“一個團隊、一個技術、一個產業、一個品牌、一個成果”農技推廣體系,實行創新、研發、展示、生產、營銷、市場“一體化”的推廣體制,將科研成果與土地的有效利用相結合,形成農技推廣活力。增強農技科研機構的“造血”功能。允許鼓勵科研院所興辦涉農惠農經濟實體,并給予稅收減免、返還和利潤自留上的優惠優待政策,以積累科研經費,帶動農業科技發展。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農技 農村 服務體系 科技服務 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