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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才是短道速滑的魅力?
在平昌冬奧會的短道速滑賽場,裁判便屢屢成為整場比賽的焦點。從韓天宇、武大靖、范可新到女子接力隊......中國短道速滑隊幾乎都很難“逃脫”被判罰的命運。尤其是中國女子3000米接力的成績被取消后,許多觀眾都“出離憤怒”。李琰教練眼圈泛紅,范可新淚流滿面……短道速滑這個小眾項目以這樣的方式上了熱搜。(2月21日澎湃新聞)
也許,不少人對“短道速滑”還不是很了解。相對于大家熟知的“速度滑冰”,即“長道速滑”,多數人恐怕還是云里霧里。雖然短道速滑起源于19世紀80年代加拿大室內冰球場,且上世紀初就在該國舉行了首屆全國短道速滑錦標賽,在1969年還出現了短道速滑規則,但直到1975年國際滑冰聯盟成立短跑道速度滑冰技術委員會,1976年首次在美國伊利諾伊州的尚佩思舉行了國際短道速滑賽后,1981年才終于舉辦了世界短道速滑錦標賽。
至于短道速滑的奧運歷史,更是歷經坎坷,第一次在冬奧會上亮相是在1988年的卡爾加里冬奧會,當時僅作為表演項目。盡管短道速滑在1992年才成為冬奧會的正式項目,但在短道上比賽的形式早在1932年的普萊西德湖冬奧會上就出現了,當年所有速度滑冰比賽都采用了與今天短道速滑類似的形式進行,這引起了傳統的歐洲人的恐慌。一些短道速滑運動員對短道競賽的形式非常反感,他們拒絕參加這種形式的比賽,其中最有名的一位就是5枚冬奧會金牌得主、芬蘭運動員克勞斯??桑博格。
1992年國際奧委會(IOC)正式把短道速滑列為奧運會項目,但在阿爾貝維爾冬奧會上,IOC只設立了男女各一個個人和接力項目(男子1000米、女子500米和男女接力)。不過,短道速滑在冬奧會的第一次亮相就獲得巨大成功。1994年的利勒哈默爾冬奧會上,短道速滑共設立了6個小項,即男女500米、1000米和接力。在即將舉行的鹽湖城冬奧會上,短道速滑所設立的小項繼續增加,IOC又加設了男女1500米的比賽,使短道速滑的金牌總數達到8枚。隨后,該項目得到迅速普及。
客觀地講,短道速滑從誕生的那天起,就一直爭議不斷,這是由于該項目的特點所決定。因為短道速滑,比的不是選手的絕對速度,而是“技巧”,除了彎道、超越技術,以及跟隨戰術外,還有隊友的掩護、伺機超越的智慧、阻擋對手的本領,等等。因此,稱這項運動是“技巧”速滑也好,說它是“投機取巧”的項目也罷,都不顯得為過。畢竟,這是一項“偶然性”極大的項目,不以任何選手的意志為轉移,而是要靠實力、運氣、裁判等。
本屆冬奧會中國短道速滑隊遭遇到“不公”,但我們也不是沒有占便宜的時候。韓國在自己家門口作戰,無論如何,哪怕是國際裁判在場,也有所傾向。以前,中國短道速滑選手也曾因為判罰有利于自己而獲勝,國外選手也有吃虧的時候。
況且,中國隊員也不是沒有可挑剔的地方,即便是韓國隊的違例更嚴重,但裁判的判罰是最終判罰,這就有可能導致不公。對此,中國隊應該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對“偏袒”和“判罰不一致”等問題,除了申訴外,還要在今后更加刻苦訓練,掌握各種裁判的判罰特點,否則,只能吃啞巴虧。況且,短道速滑就是這個樣子,不是靠絕對速度取勝。認識到了這一點,就能放平心態。短道速滑的方式,就決定了這一項目的不可預知性和不可確定性。
那么問題來了,短道速滑的魅力真在于爭議太多嗎?說爭議太多是“魅力”,恐怕有些牽強。如果今后能像速度滑冰那樣,兩人一組,互不干擾,憑速度取勝,而不是相互之間的算計和阻擋等,結果就會變得更公平。而如果選擇了按目前規則比賽的短道速滑,就必須承擔由此帶來的風險。而認識到這些,就不至于對判罰過多糾纏了。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短道 速滑 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