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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前總理謝里夫被取消執(zhí)政黨主席任職資格
新華社伊斯蘭堡2月21日電(記者季偉 劉天)巴基斯坦最高法院21日做出裁決,取消前總理納瓦茲·謝里夫的執(zhí)政黨巴基斯坦穆斯林聯(lián)盟(謝里夫派)主席任職資格,并廢除其在被取消總理任職資格后擔任該黨主席期間所做的一切決定。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當天就巴議會2017年10月通過的一項選舉法案舉行聽證會。最高法院在會后做出裁決說,依照憲法被取消擔任公職資格的人員不得擔任政黨領導人,并要求巴基斯坦選舉委員會免除謝里夫的穆斯林聯(lián)盟(謝里夫派)主席職務。
裁決還指出,自被取消總理任職資格以來,謝里夫“所采取的一切舉措、下達的一切命令、發(fā)出的一切指示和簽發(fā)的一切文件”,巴基斯坦法律都不予承認。
巴基斯坦媒體分析說,最高法院的上述裁決對穆斯林聯(lián)盟(謝里夫派)來說將是一大挫折,也將影響計劃于今年7月舉行的全國大選。
2017年7月,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以涉嫌貪腐為由取消了時任總理謝里夫的總理任職資格。謝里夫隨即放棄了穆斯林聯(lián)盟(謝里夫派)的領導職位。
同年10月2日,穆斯林聯(lián)盟(謝里夫派)憑借在國民議會(下院)中占據(jù)多數(shù)席位的優(yōu)勢,在議會通過了一項允許被取消任職資格的政治家再次當選為政黨領導人的選舉法案。次日,謝里夫被穆斯林聯(lián)盟(謝里夫派)選舉為該黨領導人。正義運動黨、人民黨等多個黨派對此舉進行了抵制和反對,并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至少16份申訴書。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里夫 巴基斯坦 取消 資格 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