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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巴士車禍案開庭 肇事司機被控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
新華社香港2月13日電(記者周雪婷)香港粉嶺裁判法院13日就香港大埔嚴重巴士車禍案開庭。肇事司機陳浩明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后至4月10日再審。
香港一輛雙層巴士10日傍晚在新界大埔公路發生側翻事故,造成19人死亡,60多人受傷。肇事司機陳浩明因涉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受傷于10日晚被香港警方拘捕調查。香港警務處12日晚對肇事司機提起訴訟,案件于13日在香港粉嶺裁判法院開庭。
根據案情,肇事司機在案發路段駕駛雙層巴士轉右彎下斜坡時,以約70公里高速行駛,期間翻車致19人死、60多人受傷。肇事司機被香港警方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控罪。
據悉,香港警方已為28名乘客錄取口供。由于仍需時間為另外37名乘客及可能目擊事件的市民錄口供,并要等候驗尸報告及行車紀錄儀數據分析等,警方申請將案押后8星期后再次審訊。
粉嶺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批準將案件押后至4月10日,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警方起訴人表示,在完成調查后,會考慮案情及咨詢法律意見,不排除改控更嚴重的罪名。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2日表示,將就相關交通案件提出一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全面檢視香港專營巴士的營運、監管及社會提出所關注的議題。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非常支持這個建議,并會作出全面配合。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香港 肇事 司機 巴士 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