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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對不合格政府網站按季度統計問責結果
政府網站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將被問責。問責情況按季度統計,每年1月31日前集中公示。這是國辦函〔2018〕12號的要求。
按照12號文,問責形式包括:約談、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警告或記過處分、調離崗位、免職等。
1月22日對外發布的12號文全稱為:“關于做好政府網站年度報表發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每年1月31日前,公眾可以在政府網站看到兩張表格:《政府網站監管年度報表》和《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
公布兩張報表
根據通知要求,《政府網站監管年度報表》于每年1月31日前由各省(區、市)、國務院各部門政府門戶網站在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中發布,并在網站首頁突出展示。主要包括網站抽查、安全檢查、網站開設整合、“我為政府網站找錯”平臺網民留言辦理、假冒政府網站處置、人員培訓等情況。
各級各類政府網站《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于每年1月31日前在本網站首頁顯著位置發布。各省(區、市)、國務院各部門政府門戶網站要開設專欄,集中發布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各級各類政府網站的工作年度報表。主要包括信息發布、專欄專題、解讀回應、辦事服務、互動交流、安全防護、移動新媒體、創新發展等情況。
國辦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府網站年度報表發布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完善工作機制,將年度報表發布情況列入政府網站績效考評。各級各類政府網站要做好網站數據統計,確保政府網站年度報表發布及時、數據真實準確。
填寫問責人次
記者注意到,在《政府網站監管年度報表填寫說明》中“網站抽查情況”除了要求要填寫“網站總數、抽查比例、抽查網站數量、抽查合格率、不合格網站數量”之外,還對“問責人次”作出了詳細規定。
通知要求,各政府網站要分別填寫每個季度問責的不合格網站或整改不到位網站有關責任人的人次,以及全年問責的不合格網站或整改不到位網站有關責任人的總人次。每個季度分別填寫約談、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警告或記過處分、調離崗位或免職、其他問責形式的人次。同一季度對同一對象采取不同形式問責的不重復計算,按問責程度最重的統計。
《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填寫說明》則首次提出了要對“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信息填寫說明。
國辦連續發文
近兩年來,國辦對政府信息公開建設工作持續“加碼”。2014年年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各地區、各部門要將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建立完善信息發布機制,第一時間發布政府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大政策信息。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時間通過政府網站發布信息,公布客觀事實。
2015年年底,為進一步做好全國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有關工作,有效解決政府網站“不及時、不準確、不回應、不實用”等問題,維護政府公信力,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第一次全國政府網站普查結果。
2017年6月初,國辦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對全國政府網站的建設發展作出明確規范。《指引》明確,國務院辦公廳是全國政府網站的主管單位,負責推進、指導、監督全國政府網站建設和發展。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門要開設政府門戶網站。各地區各部門要統籌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通過統一標準體系、統一技術平臺、統一安全防護、統一運維監管、集中管理信息數據,集中提供內容服務,實現網站資源優化融合、平臺整合安全、數據互認共享、管理統籌規范、服務便捷高效。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院呂艷濱分析指出,門戶網站是現代信息化時代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和政民溝通的第一平臺,即便在移動互聯網快速普及發展的今天,門戶網站在發布權威政務信息、方便公眾在線辦事、加強與群眾溝通交流方面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優勢。加強網站建設,一直是近年來各級政府推進公開、提升服務、加強溝通的重點之一,尤其是2017年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后,政府網站建設的方向性更加明確。此次文件在原來政府機關內部進行網站評查、通報的基礎上,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編寫政府網站建設的報告,并向社會發布,向社會展示自身網站建設的成效與問題,同時也有助于就網站建設加強社會監督、促進社會參與,為網站建設做好需求調研。
呂艷濱指出,歷年國辦只是對外通報其委托技術公司作的網站普查結果,主要集中在技術方面。而這次要求報告的內容不限于此,還包括了很多內容建設的情況,比如新媒體運用的詳細說明。這就使政府網站建設更具可操作性,同時也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深入。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網站 政府 問責 發布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