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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再新批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
新華社北京1月6日電(記者趙琬微)北京市教委日前發布《關于加強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北京市將不再新審批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推動現有機構從城六區向郊區轉移,鼓勵部分機構轉型為民辦幼兒園。
意見明確提出,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包括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依據相關文件,北京市教委將不再新審批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區教委不再審批面向全國招生的一般性培訓機構。
按照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北京城六區內的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和面向全國招生的一般性培訓機構將向外疏解轉移。各區教委在對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需求基礎上,嚴格審批辦學資質,嚴格審核辦學條件、名稱、培訓范圍和內容等。
意見還指出,目前北京市部分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辦學過程中存在著辦學定位不準,與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契合度不夠;辦學投入不足,教育教學條件難以保障可持續發展;辦學存在一定的逐利風氣;辦學水平不高,人才培養質量難以保證;依法辦學意識不強,存在違法違規辦學等問題。
下一步,有關部門將強化監管,堅持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嚴格執行年檢制度,年檢結果向社會公示。大力加強監管隊伍建設,選優配強監管工作者隊伍。同時,嚴格規范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辦學地址變更和增設教學點工作,未經審批機關批準不得擅自變更辦學地址和新增教學點。
各區將結合實際情況,探索建立負面清單制度和聯合監管機制。加強對無證無照教育培訓機構的整治,對未依法取得辦學許可而擅自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會同公安、民政、工商等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對于辦學定位與首都功能定位不相符、但具備一定辦學條件的教育機構推動轉型發展。鼓勵有自有辦學場所的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舉辦民辦中小學和幼兒園;引導辦學層次和內容已不屬于高等教育層次的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轉為一般性培訓機構或技術技能型培訓機構。
編輯:曾珂
關鍵詞:北京不再新批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