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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務實看“一地兩檢”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作出《關于批準〈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發言人就此發表談話,均呼吁香港社會各界特別是立法會以理性、務實的態度做好“一地兩檢”的本地立法工作。因為實施“一地兩檢”須分“三步走”:第一步,先由內地與香港達成《合作安排》;第二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決定批準及確認《合作安排》;第三步,特區進行本地立法。本地立法完成之后,香港高鐵的“最后一公里”才能真正打通。
為什么要強調理性務實?顯然,圍繞“一地兩檢” 話題,香港某些人的言行不那么理性、不那么務實。先說務實,但凡務實的人,應該都不可能反對“一地兩檢” 。往小里說,“一地兩檢”通關省時省力、方便快捷,免去大包小裹上車下車反復排隊之苦;往大里說,“一地兩檢”是確保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的運輸、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最佳方案,體現了中央全力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發展、便利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之間的人員往來和經貿活動、促進香港特別行政區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政策取向,對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再說理性。有人說:如果這么好的安排都無法在立法會通過,令人匪夷所思。反對一個符合香港社會民意、符合時代發展的要求、符合香港和國家發展利益的最佳安排,是不理性。出于某種政治目的質疑甚至“妖魔化”這個最佳安排,更是不理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通過前,有關部門負責人對于相關的管轄權劃分和法律適用已經作出了詳盡的說明。香港特區政府與內地有關方面,在充分協商后決定以租賃形式在西九龍站劃出內地口岸區,由內地依照內地法律和《合作安排》實施管轄,并派駐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海關等機構依法履行職責,但上述機構及其人員不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以外區域執法, 與“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法律體系并無沖突。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確認,此安排不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范圍,不影響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權,不影響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社會發展是永恒的主題,發展就會有新情況新問題。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是“一國兩制”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香港社會對相關法律問題有一些關注和疑惑是正常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準決定有“一錘定音”的作用。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實施香港基本法、處理重大法律問題所作出的決定具有憲制性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批準“一地兩檢”的決定,是重要的憲制性判斷,不容置疑。尊重這一憲制性判斷,使基本法更好地適應香港經濟社會的發展,讓“一國兩制”的事業取得更大的成績,才是真正理性、務實的態度。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一地兩檢 香港 理性 務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