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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網(wǎng)店售賣“主編席位” 最貴2.6萬最便宜5500元

2018年01月02日 15:05 | 作者:劉旭 武文娟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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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家網(wǎng)店公開售賣“主編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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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著掛名”的淘寶搜索頁面

2017年年初,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wù)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guān)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職稱評價應摒棄從前“一刀切”的方式,提出不唯資歷、不唯學歷、不唯論文。

然而,北京青年報記者近日暗訪發(fā)現(xiàn),在久被詬病的“論文經(jīng)濟”視野之外,部分高校教師為評職稱爭相買圖書專著“掛名”的風氣逐漸興盛。

圍繞著圖書專著的“掛名”,從內(nèi)容代寫、主編掛名,到代購代銷,形成一條灰色利益鏈。

現(xiàn)象

上百家網(wǎng)店公開售賣“主編位”最貴2.6萬最便宜5500元

“元旦福利大派送,真特價不套路,特價專著(論著)主編、副主編、編委都有。”一位自稱“韓編輯”的人在每日必更的朋友圈里這樣宣傳,后面附上好幾本即將出版的圖書名字后綴著“第2主編”“第3主編”。類似于微商在社交網(wǎng)絡(luò)的推銷廣告,“韓編輯” 還特意配上了一張文藝范兒的圖片,圖上還有一行心靈雞湯式的文字:“每本書,都有故事。”

主編、編者或?qū)V髡呔箍商撐灰源_買賣?“獨著和掛名,沒有書稿都可以,費用方面,副主編最低,主編分第一、第二、第三位次不同價位,獨著最貴哈。”“韓編輯”在微信上簡短回答了北青報記者的疑問。“每本專著的前三位主編,都可以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查得到,也就是上CIP(圖書在版編目)。”

北青報記者隨后在淘寶平臺上輸入“專著掛名”的關(guān)鍵詞后,搜索發(fā)現(xiàn)標有“出書掛名專著,正規(guī)出版社”“出書、掛名專著教材出版”等字樣的商家迅速出現(xiàn)在頁面上,不下百家。據(jù)粗略梳理,這些商家打出可出書掛名專著涉及醫(yī)療、教育、旅游、外國文學、經(jīng)濟學等數(shù)十個學科。其中部分商家在網(wǎng)頁廣告中就明確表示,“很多作者評職稱的時候需要出書,但是自己又沒時間寫書,這個時候可以找到我們,我們?yōu)槟鷮ふ覍獙I(yè)合適的書籍讓您在書中擔任主編、副主編或者編委,同樣能達到評職稱的目的。”

北青報記者向一家月銷售記錄顯示達到24186筆,標有“出書掛名專著”的商家咨詢。 “如果出掛名書的話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但是出獨著的話比較快。明年4月份出來應該趕得上。找我們的客戶,都跟你一樣是為職稱的。”該客服說。

北青報記者梳理這些淘寶店家的“主編、副主編、獨著”報價,發(fā)現(xiàn)“獨著”最貴,最高開價2.6萬,而 “第一主編”的價位從8000元至24000元不等,“第二主編”價位6500元至17000元,“第三主編”價位在5500元左右,副主編價位從1000元至3000元不等。商家表示,國家級的書號費用要高一些,省級的費用要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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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微信銷售聊天記錄

調(diào)查

店家稱有專業(yè)寫手團隊 掛名圖書一般只印兩本

當北青報記者問到都有哪些出版社可以合作時,一位淘寶商家客服回答:“包括國家級的4家出版社和省級的3家出版社。”他還向記者保證書籍的質(zhì)量高,均為20萬字左右的精裝版書籍。內(nèi)容是來自我們的優(yōu)秀、高質(zhì)量的作者團隊,他們大多是高校的一線老師、博士生導師和教授。

“我們的付款方式是半定金操作,等到書號查到了再付余款。”為打消北青報記者的懷疑,該客服解釋說。他同時還向北青報記者表示,他們是文化公司直接對接出版社,并非中介,可向北青報記者出示營業(yè)執(zhí)照。

而在朋友圈做“掛名主編”生意的“韓編輯”則公開承認自家是濟南某信息咨詢公司,坦言其就是“中介”。“韓編輯”還透露掛名的出版社通常都比較差,能出獨著的出版社品質(zhì)更高,但出版的題材內(nèi)容卻受限。“到底選哪種方式,還得以你評職稱的要求而定。”“掛名”的書一般只印兩本,加印數(shù)量多,還需另外加錢。“如果你想送朋友還可以多印,這個沒有限制。100本的印刷費是2000元。”

代理合同承諾“一書一號”店家提供假書號將付違約金

為了弄清“掛名主編”交易全過程,北青報記者嘗試向賣家索要合同。一位店家的客服向北青報記者展示了其通用模板的 “作品簽約合同”。在這份作品出版代理服務(wù)合同中,北青報記者看到,乙方為“山東×××文化傳播公司”,甲方授予乙方通過____出版社(第三方)辦理本作品的有關(guān)出版業(yè)務(wù)。乙方承諾本作品為一書一號,甲方可要求作品的擔任(著、主編),并可提出位置、署名方式、出版時期等具體要求。合同中還寫明了若乙方提供假書號,將向甲方一次性支付2倍的本書出版服務(wù)費用作為違約金。

該客服還向北青報記者介紹操作的流程一般是先付50%定金,需要客戶填寫一個信息表,然后就提交資料安排。“我們這邊給您郵寄出版合同,您收到合同后簽完字,自己保留一份,給我們寄回來一份,這樣可以保證雙方的利益。”當北青報記者問起合同里為什么沒有“代寫”方面條款,該店家表示,除通用版合同以外,信息表會寫明書稿的內(nèi)容要求、代筆信息、金額和出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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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提供的通用版合同封面

核心

高校教師

主編仍是評職稱條件 二三流院校是“掛名”重災區(qū)

如此多的人熱衷去念“掛名主編”的歪經(jīng),一方面折射出當下出版行業(yè)的種種亂象,另一方面,當前中國高校職稱評審制度也顯出尷尬處境。“專著或教材掛名,二三流院校是重災區(qū)。好些人鉆空子,心照不宣的空子。”一位在京著名文科院校的教授坦言。該教授瀏覽“掛名”圖書書目后,分析常被用以“掛名”的圖書多為新興學科,如旅游專業(yè)、藝術(shù)門類、外國文學、體育學、思政、圖書情報、計算機、管理學類。“究其根本,二三流院校沒有建立健全的學術(shù)評價機制。好大學的傳統(tǒng)文史哲的學科,不會單用論著或論文來衡量,關(guān)鍵是學術(shù)的成色和積淀,同行自有評說。”

除了學術(shù)評價機制不健全外,多名受訪的老師表示,一些院校仍將擔任專著或教材的主編、副主編等列為職稱評審條件。據(jù)了解,目前,國內(nèi)多數(shù)高校的教師崗位主要分為三類:教學科研崗位教師、專任教學崗位教師和專任科研崗位教師。但在教師聘任上,對每類崗位的考核標準,科學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發(fā)表高水平論文、出版專著、國家級科研項目、省部級以上獎勵等等都是其主要考核指標。評審中不斷上演的升級版則讓人眼花繚亂。

華中一所二本院校30歲的講師文濤(化名)說,面對生活壓力和學術(shù)道德的雙重拷問,周圍很多人變得糾結(jié),“試想一下,如果大家都花錢買論文、買掛名或者找關(guān)系,只有你一人拒絕,那樣只會受人鄙視,說你傻。”他也理解一些同行的選擇,“從投資學的角度看,花這點錢評上職稱,一年就能掙回來,還終身受益,劃算啊。”

近年來,我國職稱評審權(quán)限不斷下放,各地也有不少嘗試。去年10月20日,教育部、人社部聯(lián)合印發(fā)的《高校教師職稱評審監(jiān)管暫行辦法》指出,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quán)直接下放至高校,學校可結(jié)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校教師職稱評審辦法和操作方案等,明確職稱評審責任、評審標準、評審程序。職稱論文不再“一刀切”,為高校“松綁”了,但其結(jié)果會不會產(chǎn)生各種學術(shù)垃圾替代論文,卻成為疑問。“掛名主編”的泛濫,無疑昭示著,職稱評審改革和健全學術(shù)機制評議,刻不容緩。

出版社人士

曾遇同一教材多個版本掛不同的副主編

采訪過程中,多位出版社業(yè)內(nèi)人士坦言,為職稱而“攢書”在業(yè)內(nèi)司空見慣。“只要3萬到5萬元就可以出一本書,這就是著作,但著作實際的學術(shù)含金量沒人關(guān)注,甚至大量充斥著文化垃圾。”一位曾在高校出版社供職的編輯道出了“學術(shù)垃圾”源源不斷的秘密。他曾親見某本省級地方教材先后出過多個版本,但每一個版本都掛著不同的副主編名字,一問才知很多地方院校的老師都用這本教材來評職稱。“各校老師掛名,還推薦自己學院使用這套教材。既緩解了出版社的經(jīng)濟壓力,又為老師們解決職稱難題。最后東窗事發(fā),還鬧著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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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的朋友圈公開打“掛名”廣告

出版行業(yè)坊間還廣為流傳著這樣一個“段子”:年輕編輯聽培訓課,某老編輯講了編輯界內(nèi)部常用以自嘲的話,“我是編輯我可恥,我給國家浪費紙。”

“你說的掛名,跟賣書號道理差不多,恰巧很多高校教師也有這種需求。”另一位業(yè)內(nèi)人士坦言。在她看來,好的出版社不會有這種“賣掛名”的交易。“有些快活不下去的出版社就靠這些賺錢。”

出版行業(yè)人士呼吁,建議不再將主編、副主編、編委等作為評職稱的條件。同時,出版社也應該堅決杜絕書號買賣,斬斷署名權(quán)買賣利益鏈。

觀點

律師

圖書“掛名”屬打法律擦邊球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wù)所高級合伙人范辰律師認為,沒有參與創(chuàng)作,就不是作者,卻掛名主編、編者和獨著,這種行為存在法律上的隱患。如果沒有真正作者的授權(quán),掛名的人則可能面臨著著作權(quán)糾紛,侵犯真正作者的發(fā)表權(quán)和署名權(quán),有可能被真正的作者起訴到法院,要求消除影響、賠償損失。如果有作者的授權(quán),則掛名的人可能面臨學術(shù)造假的指控,因無法舉證參與創(chuàng)作,有可能被學術(shù)道德委員會處理。

此外,商家的這種經(jīng)營行為并不合法,屬于打擦邊球的行為。商家有可能構(gòu)成非法經(jīng)營,被工商機關(guān)處理。如果商家被處理,則拔出蘿卜帶出泥,掛名的人面臨竹籃打水一場空。

本版文/本報記者 劉旭 武文娟


編輯:李晨陽

關(guān)鍵詞:掛名 主編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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