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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前11個月追回外逃人員32名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烏夢達、樊攀)記者29日從北京市新聞發布會中了解到,北京今年前11個月追回外逃人員32名,是2016年的2倍。
據了解,今年1月至11月,北京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10186人次。在開展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中,今年1月至11月追回在逃人員32名,是去年的2倍。其中,追回“百名紅通人員”1名,緝捕、勸返“紅通人員”3名。
前11個月,北京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76人,給予黨政紀處分456人,通報曝光典型案例183起315人。
2016年11月,北京市正式開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目前北京市已成立市區兩級監察委員會,區監委向街道派出監察組、向鄉鎮派出監察辦公室,形成巡視、派駐、監察全覆蓋聯動格局。
“這樣的格局能夠將原本分散的紀檢監察力量集中起來,取得更好成效。”北京市紀委常委陳名杰說,北京市未來還將繼續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健全市區巡視巡察聯動的監督網,實現巡視巡察、派駐監督、國家監察全覆蓋。(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追回 人員 北京市 外逃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