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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造假泛濫,學術期刊無法免責
12月18日,澎湃新聞報道了北方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教授、院長劉啟剛學術論文涉嫌抄襲,“論文從題目到內(nèi)容近乎一樣”。校方于26日作出處理結果:第一,認定劉啟剛論文抄襲行為屬實。第二,《北方民族大學學報》將發(fā)布撤稿聲明。第三,劉啟剛上交因這篇論文所獲得的所有科研津貼。第四,給予劉啟剛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免除其黨總支副書記、預科教育學院院長職務。(12月27日澎湃新聞)
劉啟剛抄襲從被舉報,到被查處,只用了不到十天時間。劉啟剛不僅論文被撤稿,相關津貼被收回,還被摘了官帽、受到黨紀處分。
應該給北方民大點個贊。論文抄襲是嚴重的學術失范與道德失信行為,就當以“零容忍”態(tài)度,從快從嚴查處。
這些年,我國學術不端事件頻發(fā),按下葫蘆瓢起來,我們對各種學術亂象討論了很多,也反思了很多,但收效并不明顯。
整治學術亂象,固然亟需改變的是論文獨大的科研評價體系及相關機制,但在相關改革還在探索完善之時,決不能姑息作奸犯科之人。造假觸及學術研究底線,缺乏起碼的學術責任感和職業(yè)精神,無論如何都應該得到相應的懲戒。只有加大打擊和處罰力度,不僅讓造假者因造假而得的榮譽和利益盡失,還要讓其職位不保,甚至面臨牢獄之災,其才有收手的可能。
近年,國家、地方和高校相繼出臺政策,加大對論文抄襲、學歷學位造假等查處力度。我們一方面看到許多學術不端者因此丟了職、丟了官,但另一方面,打擊學術不端更多是大學自身的事情,自己人查處自己人,也難免出現(xiàn)究于人情網(wǎng)開一面,只進行隔靴搔癢式的訓誡;或者,因為抄襲者位高權重,查處起來困難,要么久拖不解,要么不了了之,有的甚至還公開幫著洗白。如,廣西某學院院長的九篇論文和一篇專著,經(jīng)知網(wǎng)檢測,重復率有的在30%,有的甚至高達94%,而該校學術委員會卻在鑒定中認定所有論文都“不涉及抄襲”。
而且,學術問題頻發(fā),除了上游的學人主體、下游的學術評估體制, 作為中間環(huán)節(jié)的學術成果的出版方,也無法獨善其身。
當下,每年都有大量的論文抄襲事件被查處,有些抄襲率竟然高達令人驚訝的九成以上。我國實行論文查重工作已經(jīng)很多年,相關的軟件設施也不能說不先進。期刊社每每在學術不端問題被坐實后忙著撤稿時,也當反思下,這些論文當時是如何順利通過審查,被編輯出版的?相關責任人是否也該受到相應處罰?
這些年,人情稿、關系稿、明碼價賣版面等學術出版亂象,雖然備受詬病,卻屢禁不絕,不僅損害學術期刊的權威性,也為學術不端的瘋狂滋長提供了土壤,不夠完善的學術編輯出版制度,某些責任心缺失的學術編輯群體,正越來越被學界指認為學術腐敗的“幫閑”與“幫兇”。肅清學術期刊市場,維護良好的學術生態(tài),學術出版方也應和造假人、高校、科研機構一起,被推上學術不端整頓的風口浪尖。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學術 論文 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