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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貧困人員醫保報銷比例提高10%
新華社長沙12月26日電(記者謝櫻)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貧困人員醫保報銷比例提高10%、開展塵肺病農民工基本醫療救治救助工作等……記者26日從湖南省人社廳獲悉,湖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扶貧辦近日聯合出臺《關于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對貧困人員實施全面的社會保險扶貧。
實施意見明確,要確保將貧困人員全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對特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城鄉醫療救助等渠道全額資助;對社會保障兜底貧困對象家庭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居民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資金解決50%,不足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對城鄉低保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醫療救助等渠道給予定額資助,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確定;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各縣市區根據脫貧攻堅規劃統籌給予定額資助。
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方面,湖南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在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的政策范圍內費用報銷比例提高10%;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方面,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城鄉低保對象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
湖南要求,對貧困人員中已核準的因病致貧返貧患者,通過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扶貧特惠保”貧困家庭綜合保障保險、醫療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制度政策的有效銜接,實施綜合保障,提高其醫療保障水平。同時開展塵肺病農民工基本醫療救助救治工作,切實減輕塵肺病農民工醫療負擔。對其他罹患重特大疾病陷入貧困的患者,鼓勵各統籌地區結合實際采取綜合保障措施,防止其陷入貧困。
編輯:趙彥
關鍵詞:湖南 貧困人員 醫保報銷 比例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