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看點 看點
28日起四川101個病種“明碼標價”
從今年12月28日起,四川省省管公立醫院按病種收付費改革正式實施。急性單純性闌尾炎、腰椎間盤突出等101個病種,將實行按病種收費。這是記者12月24日從四川省人社廳獲悉的。
近日,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省中醫藥管理局共同發出《關于推進省管公立醫院按病種收付費改革的通知》,明確在省管三級甲等公立醫院、成都軍區總醫院、解放軍第四五二醫院試行101個病種診治按病種收費。試行時間2年。凡主診斷、主操作符合按病種收費的病例納入按病種收費范圍。
通知明確了按病種收費的101個具體病種和每個病種的最高限價標準。參保患者在各醫院發生的列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政策范圍內費用,不區分甲、乙類,不設起付線,按照統籌地區醫療保險住院待遇支付政策規定,由醫療保險基金和患者按比例分擔。政策范圍外費用,由參保患者自行承擔。
參保患者在各醫院住院接受按病種收費病種診治,產生的實際醫療費用超出病種收費標準部分,由醫院承擔;實際費用低于病種收費標準的,參保患者與醫院按實際費用結算,醫院與醫保經辦機構仍按病種收費標準結算。參保患者自愿選擇超出參保地基本醫保支付標準的床位費、超出收費標準包含的高值耗材費,不計入按病種收費標準,醫院可另行加收,不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由參保患者承擔。
省管公立醫院將建立和完善按病種收費的退出機制。各醫院在實施按病種收費前,要將按病種收費標準、臨床路徑和治療規范、使用藥品及耗材、進入和退出機制告知患者,患者可自行選擇按項目收費方式或按病種收費方式。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病種 收費 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