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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對功能相似金融產品按統一規則監管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23日在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和新華社國家高端智庫共同主辦的2017-2018中國經濟年會上表示,穩健的貨幣政策要保持中性。同時,貨幣政策需從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從以數量型為主向以價格型為主的調控轉變。
對于為何要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易綱認為,貨幣政策的主要目標是維持物價穩定。維持物價穩定并以此促進經濟增長和兼顧GDP增長,在這樣的貨幣政策目標下,要防范金融風險,要有一個支柱就是宏觀審慎政策。
易綱認為,宏觀審慎的要點是要從經濟全局和整體來考慮問題。考慮逆周期調節、跨市場監管風險、整體的杠桿,如何能夠在經濟的各周期能有一個宏觀審慎的參數。
易綱強調,當前金融風險是經濟和金融周期性因素、結構性因素和體制性因素疊加共振的必然結果。很多風險的積累,最終會反映到金融風險。比如,在經濟周期中,有上升周期、下降周期:在上升周期,不良資產較少;在下降周期,不良資產會上升。現在面臨新舊產能換代,面臨去產能、去“僵尸企業”,結構性矛盾必然反映到金融領域。此外,還有體制性因素。
易綱表示,要控制好總體杠桿率,堅持積極穩妥去杠桿、穩杠桿。堅定地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貨幣政策的中性,把國有企業去杠桿作為重中之重,標本兼治解決地方政府的隱形負債問題。堅決治理金融亂象,堅決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加強對薄弱環節監管制度的建設。
易綱指出,要加強統一監管,對功能相似的金融產品按照統一規則進行監管。要全面地實施金融機構和業務的持牌經營,打擊無照經營,對超越范圍違法違規經營活動要堅決打擊。對綜合經營、產融結合,要嚴加規范,打擊亂辦金融,堅決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繼續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專項整治工作,金融管理權是中央事權,要明確地方政府的責任,壓實監管問責,如此會有一個整體的治理金融風險的穩妥方案。在房地產方面,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把房地產調控好。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金融 監管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