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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從路:用制度破解“換馬甲”難題
作者:桂從路
日前,中辦、國辦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和修訂后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在全國層面統一辦公用房的規范、完善了公務用車制度。這兩個辦法的出臺,為作風建設劃出“硬杠杠”,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覺悟不能代替制度。這些年來,關于用房用車的制度籬笆步步扎緊,推動作風建設向實處使勁、往細處用力、從嚴處較真。五年來,29個省份上報車改方案,170.26萬輛公車中77.58萬輛被取消;新建樓堂館所全面停止,2227.6萬平方米辦公用房調整清理……劍指“車輪上的腐敗”、遏止“辦公室的歪風”,讓黨政機關清風撲面。
成績值得點贊,但老問題的新表現也要警惕。以車改為例,2014年公布的公車改革方案,瞄準社會化、市場化,取消了一般公務用車。但在各地多輪車改實踐中,“車輪上的腐敗”換了馬甲,一些領導干部以“借”為名,將一些企業用車變成領導專車;一些公務人員“私車公養”,用公家錢報銷私車保險費,或用公車加油卡給私家車加油。應當看到,這既有“四風”頑固性、隱蔽性等共性原因,也有改革進入深水區所面臨的現實困境,無疑要用更加精準、更加嚴格的規范來扎緊“制度籬笆”。
習近平總書記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強調,“糾正‘四風’不能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在當前的背景下,新一輪的黨政機關用車用房改革,就是要瞄準老問題的新表現,在優化提升中確保制度管用。相比較之前改革規定中的一些原則要求,新一輪改革更加注重具體問題的解決。比如針對現實存在的一些“企業公車”,要求“不得將公務用車登記在下屬單位、企業或者個人名下”;針對領導干部在不同單位同時任職,規定嚴格審批才能“由兼職單位再安排一處小于標準面積的辦公用房”……這些新規涵蓋用房用車標準、使用、處置、經費等方方面面,從而通過精細化的管理,實現違規違紀問題問責無死角、全覆蓋。
如果說劃出作風建設的紅線,是在“堵”上下功夫,那么在“導”上做文章,就是要以新要求引導作風建設新風尚。這也是規范用車、用房中著力的方向。比如辦公用房騰退清理之后,一些地方出現了資源閑置的問題,此次改革強調多渠道創新辦公用房閑置資產“出口”,并提出6種處置利用方式。再比如,明確要求黨政機關應當配備使用國產汽車,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按照規定逐步擴大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這對于推進厲行節約、綠色環保意義重大。
在解決一個個諸如用車用房的問題中,才能堵住作風建設的漏洞、推動新風尚的形成,實現作風建設的標本兼治。然而,任何一項改革方案的推出,都必須在“一抓到底”中開花結果,在“破立并舉”中獲得最大紅利。新時代需要新氣象、新作為,圍繞作風建設出現的具體問題不斷調整制度,就能鞏固清風勁吹之勢,營造良好政治生態,鍛造領導偉大事業的堅強核心。(桂從路)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制度 用車 作風 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