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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讀懂“官告民”案背后的深層意義
近日,云南首例因輟學引發的“官告民”案件,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蘭坪白族普米族自治縣啦井鎮新建村公開審理。啦井鎮人民政府將5戶學生家長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學生家長立即送子女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法庭調解后,雙方當場就學生返校時限、共同勸導事宜等達成共識。(12月5日《中國青年報》)
過去,每一起“民告官”案件都會引發公眾關注,這是人們對讓權利監督權力的一種期待。如今,在“民告官”漸漸進入法治新常態的背景下,云南這起因輟學引發的“官告民”案件同樣有頗多看點。從“民告官”到“官告民”,無論是哪一種,都是對權利訴求的合法回應。為此,我們更應理性來看待這起“官告民”案件。
“官告民”,角色的轉變則體現著當地政府的責任心。“不讓每一位學生失學”是政府部門早已做出的民生承諾。面對學生輟學的事實,當地政府沒有坐視不管,相反多次動員一切力量來入戶做工作。在溝通未果的情況下,又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給當事村子開了一場教育普法會。可見,他們工作的出發點不僅僅在于幾個輟學學生。試想,倘若沒有高度的責任心,會有這樣別開生面的工作體現嗎?
當然,最重要的是其解決復雜問題不再單一地依靠行政手段,而是靈活運用“最后一道防線”來捍衛教育法的尊嚴。從現實情況來看,依法行政,講起來看似簡單,但做起來如果方法不對,會很容易激發矛盾,從而達不到效果。以本案為例,審判地點沒有放置在威嚴的法庭,而是選擇公眾最熟悉的地方,并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方式來達到調解目的。別小看“調解”這個細節,正是沒有讓當事人和公眾感受到剛性的壓迫,才最終有了達成共識的結果。
尤其是,這起“官告民”的案件猶如一面鏡子,為處理基層復雜問題提供了參照。有時候,出現問題不可怕,可怕的是權力越界思維的作祟。像這種既解決了問題又維護了法律嚴肅性的做法,不正符合“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公眾期待嗎?因此,理應為這起“官告民”案點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官告民 讀懂 背后 深層 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