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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族語言消除辦案障礙
用民族語言消除辦案障礙
內蒙古鄂溫克族自治旗轄區內居住著25個民族,少數民族占總人口的40.8%
“鄂希就停河米那依熱!”(鄂溫克語譯為:現在開庭)
隨著法槌的敲落,女法官巴米爾一邊用鄂溫克語主持著庭審,一邊用蒙語、達斡爾語向蒙古族、達斡爾族當事人進行講解和咨詢。這樣“別具一格”的庭審現場,在內蒙古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經常出現。庭審結束時,當事人巴音斯斯格動情地說:“法官會說鄂溫克語,就一定能依法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鄂溫克語只有語言沒有文字,對于祖祖輩輩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鄂溫克族群眾來說,語言上的障礙成為他們到法院打官司的最大困難。
內蒙古鄂溫克族自治旗轄區內居住著25個民族,少數民族占總人口的40.8%,其中鄂溫克族、蒙古族、達斡爾族占少數民族人口的90%以上。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年平均40%以上的案件是多民族語言訴訟類案件。
多年來,該院著力推行鄂溫克語、蒙語、達斡爾語、漢語等多種語言并用,通過設立多民族語言訴訟服務窗口、翻譯整理蒙文訴訟服務資料、推進少數民族語言庭審規范化三大舉措,形成較為完整的多民族語言訴訟服務制度,有效將民族語言應用到司法實踐中,保障了少數民族當事人合法權益。
該院70%的員額法官至少通曉一種民族語言,部分法官通曉兩種乃至三種民族語言,該院每年還定期安排少數民族法官參加民族語言培訓和學習。在實際工作中,少數民族法官用民族語言與當事人溝通交流,開展法律文書送達、庭審調查、調解案件、判后答疑、巡回審判、普法宣傳等工作,具體個案中增強了當事人的滿意度和信任感,消除語言障礙大大降低審理難度,為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作出了積極貢獻。
2017年以來,該院針對本地區少數民族群眾的語言特點和多元訴訟需求,充分考慮鄂溫克語、達斡爾語有語言但沒有文字的民族語言特點,以動漫視頻方式創制鄂溫克語、蒙語、達斡爾語、漢語訴訟服務指南,統一規范法律語言在多民族語言中的表述形式,并以圖文并茂的方式將訴訟活動呈現在少數民族群眾面前,創新了基層法院多民族語言訴訟服務工作的新模式。(顏愛勇 洪宇光)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民族語言 少數民族 消除 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