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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監督穿透“高墻”
“‘有權人’‘有錢人’減刑快服刑短現象得到遏制?!比涨?,全國減刑假釋信息化辦案平臺正式開通的消息,受到了輿論的廣泛關注。
在普通老百姓看來,犯罪分子一旦被繩之以法就該老老實實服刑了——可現實中一些人卻成了“例外”,一些“有權人”“有錢人”,較之普通罪犯減刑更頻繁、減刑幅度更大。監獄是一個社會對犯罪分子懲戒最為嚴厲的表達,服刑是罪犯對自身過往洗心革面的必經之途。如果到了監獄里面還在挖空心思搞特權,就是對司法公正的公然褻瀆,那些花錢“贖身”、提“錢”出獄的背后,也必然潛藏著社會公眾看不見的司法腐敗。
遏制“高墻”里的腐敗,這并不是新鮮的話題。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對嚴格規范減刑、假釋程序,完善刑罰執行制度提出明確要求。2014年,中央政法委出臺《關于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可能出現的司法腐敗問題進行制度上的嚴格約束。2015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針對貪污犯罪,更寫入了“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將刑罰執行的口子收得更緊。
制度的籠子已經在越扎越緊,但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去執行。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本意是落實剛柔相濟的刑事政策,激勵罪犯積極悔過自新,從而降低重新犯罪率。然而,“高墻”畢竟阻隔了公眾的視野,由于刑罰執行透明度低等問題,讓一些人得以上下其手,導致一段時間內減刑、假釋過多過濫。“高墻”之內若出現腐敗,公平正義就失去了支點,其危害不僅讓改造的效果堪憂,若由此反致刑罰對罪犯的震懾力下降,更將助長罪犯的囂張氣焰。
讓監督穿透“高墻”,那些神不知鬼不覺的“手段”才能無處藏身。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不僅僅意味著規范客觀的調查取證、公正高效的司法審判,還必須將其延伸到司法的末端——公平正義的最后實現。此次的信息化辦案平臺全面建成后,將全面實現減刑假釋案件的立案公示、開庭公告、庭審公開和文書上網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而信息技術的發展與人民群眾的網上監督,更是讓這一“防腐劑”發揮更大作用。
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應該完整地加以實現。隨著實現案件審理依法全程公開、全程接受監督,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處藏身,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才能收獲滿滿的獲得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減刑 高墻 監督 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