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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發布資管新規意見稿
近日,央行聯合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部門共同起草了《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指導意見》重點關注前期資管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的亂加杠桿、多層嵌套、剛性兌付等問題,并提出具體要求。
專家表示,《指導意見》一旦正式出臺,將為金融機構資管業務規范發展奠定基礎、指明方向。資產管理業務有望告別“野蠻生長”時代,逐漸回歸本源。面對“剛性兌付”被打破,專家提醒投資者,在投資理財時要綜合考慮風險與收益的平衡。
五部委聯合制定資管標準
《指導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金融機構資管業務快速發展,規模不斷攀升,在滿足居民財富管理需求、優化社會融資結構、支持實體經濟融資需求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同類資管業務的監管規則和標準不一致,也存在部分業務發展不規范、監管套利、產品多層嵌套、剛性兌付、規避金融監管和宏觀調控等問題。
為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統一同類資管產品監管標準,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五部委聯合起草了《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共29條,按照產品類型制定統一的監管標準,實行公平的市場準入和監管,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確立資管產品的分類標準。二是降低影子銀行風險。三是減少流動性風險。四是打破剛性兌付。資管業務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金融服務,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金融管理部門對剛性兌付行為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五是控制資管產品的杠桿水平。六是抑制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七是切實加強監管協調。八是合理設置過渡期。
考慮到存量資管業務的存續期、市場規模,同時兼顧增量資管業務的合理發行,《指導意見》設置了較長的過渡期,實施“新老劃斷”,不搞“一刀切”,過渡期為《指導意見》發布實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
針對非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開展資管業務的亂象,《指導意見》也按照“未經批準不得從事金融業務,金融業務必須接受金融監管”的理念,明確提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管產品。
目前下發的《指導意見》只是征求意見稿,據業內預期,4-5個月后相應的細則會正式下發。
專家:打破“剛性兌付”是必然趨勢
恒豐銀行研究院執行院長董希淼表示,與此前流傳的初步意見稿相比,《指導意見》增加了關于資金池、剛性兌付、合格投資者認定以及規范期限錯配等內容。從總體上看,《指導意見》原則明確,有的放矢,將風險防范放在突出地位,重點關注前期資管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的亂加杠桿、多層嵌套、剛性兌付等問題。
他還指出,長期以來,資管行業發展中最大的問題就在于利用監管規制不同,尋求監管套利。在各類資金中,追根溯源,來自銀行的資金占比較高。《指導意見》將規范通道業務作為治理重點,禁止多層嵌套,這將首先對銀行資管業務產生重要影響。
“從銀行資管具體業務來看,保本理財業務的開展將會受到影響。《指導意見》要求資管產品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保本理財可能面臨重新定義,或將其納入存款產品范疇。根據《指導意見》要求,凈值型理財產品可能會快速增加,成為銀行理財產品的主流。這對于銀行資產管理能力提出較高要求,銀行應具有較強的資產配置能力和投資研究能力。” 恒豐銀行研究院研究員張濤表示。
在業內人士看來,《指導意見》對分級類產品的從嚴要求,指向二級市場加杠桿行為,體現出金融去杠桿的政策導向。華商基金策略研究員張博煒指出,此次監管對結構化產品限制的進一步加強,意在約束投資者對單一非標資產或是標準化股票債券進行杠桿交易,體現出金融去杠桿、約束金融投機的政策導向。
董希淼和張濤也強調,資管業務更加規范健康地發展,從長遠看將利好廣大投資者。面對“剛性兌付”被打破,投資者要認識到,這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在投資理財時要綜合考慮風險與收益的平衡。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資管 業務 指導意見 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