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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垃圾分類進入“強制時代”
《江蘇省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辦法》出臺,《江蘇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立法正在推進中……11月27日,全國人大環資委率中華環保世紀行新聞采訪組到江蘇,聚焦生活垃圾分類。記者從活動中獲悉,江蘇實施強制生活垃圾分類信號強勁,黨政機關、大型企業、超市等要率先實施強制垃圾分類,居民垃圾分類則以引導為主。到2020年,江蘇各設區市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設施覆蓋率達到7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區達到60%以上;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省住建廳副廳長宋如亞介紹,針對目前國家確定的重點城市城區范圍,包括南京和蘇州,今年年底前將出臺辦法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要求。江蘇還鼓勵其他設區市、有條件的縣(市)結合實際推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各地新城新區應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有害垃圾必須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再選擇確定可回收物、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園林綠化及農貿市場等有機易腐垃圾的強制分類類別。而且,各類公共機構以及相關企業必須負責對其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
南通在省內率先完成《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規劃》編制,出臺江蘇省設區市首部規范建筑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南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并創新確立了“3+5+X”的垃圾處理技術路線。目前,生活垃圾分類試點覆蓋全市379個小區、200多個單位,參與市民達到60多萬人。
省住建廳黨組書記顧小平說,對城市居民而言,目前我省總體推“三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南京、蘇州作為國家試點城市則在探索“四分法”,即在前三種基礎上加“廚余垃圾”,指家庭日常生活中丟棄的剩菜剩飯等有機易腐垃圾。但廚余垃圾單獨分類,處理成本高,從收集、運輸到處置,成本在2000多元一噸,而日常垃圾焚燒成本在200多元一噸。此外,對于居民來說,廚房一般只放一個垃圾桶,再專門為廚余垃圾增加一只垃圾桶,從成本和習慣來說,都還需要一個過程。
分類設施不配套,是目前江蘇省各地生活垃圾分類推進過程中的普遍問題。針對這一現狀,江蘇要求各地“率先建設末端處理設施”,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末端處理設備的建設布點。
據統計,江蘇省去年城鄉垃圾清運量為2247萬噸,另有約300萬噸農村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處理。現在,江蘇1/3的垃圾填埋場的庫容已滿或將滿,一半焚燒廠繼續改擴建,具備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園林綠化等有機易腐垃圾處理能力的城市僅占10%。“十三五”期間,江蘇省規劃建設37座餐廚廢棄物處理廠,目前僅建成12座。而受“鄰避效應”、土地指標等因素影響,各地規劃新建、擴建的生活垃圾焚燒和填埋設施建設進度總體偏慢。
鎮江垃圾焚燒廠長期超負荷運行,宜興垃圾焚燒廠只能處理全市不到60%的生活垃圾,無錫、鹽城等地有的垃圾焚燒廠設備老化,即將關閉或更新……這些都顯露出江蘇省生活垃圾分類必須加快末端處理設施建設的緊迫性。按照“蘇南、蘇中地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全量焚燒,蘇北地區以焚燒為主、衛生填埋為輔”的要求,江蘇將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和衛生填埋場建設;加快建設廢熒光燈管、廢電池等有害垃圾終端處置設施;加快園林綠化垃圾和有機易腐垃圾終端處置設施建設等。
網購時代的大潮洶涌,使得快遞包裹垃圾暴增。省商務廳副廳長周常青介紹,江蘇最近正在推綠色商場評審,希望在減少商品源頭包裝方面作出示范。而江蘇的名企蘇寧,則開始探索物流標準箱建設,這樣的標準箱一次使用后可回收多次使用,能在垃圾減量方面起到很大作用。
在全國各地推進垃圾分類的過程中,一直有一種“強刺激”觀點認為,居民分類是源頭,如垃圾分類沒做到位,可實施處罰。省住建廳相關人士表示,負面懲罰方面,目前除了廣州等個別城市之外,各地很少采取這種做法。垃圾分類涉及每一個家庭,強制罰款需慎之又慎,同時也存在取證難問題。《江蘇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將如何規定,也有待審議環節繼續論證。
對公眾參與垃圾分類,江蘇主推正面引導。南京主要通過積分激勵機制鼓勵住宅小區居民參與垃圾分類。目前全市已有560個垃圾分類示范小區通過驗收,農村垃圾分類工作也即將啟動。但從數據顯示看,南京2014年推行“居民廚余垃圾換雞蛋”模式,開展3年,換來的廚余垃圾約1500噸,不及城市日均生活垃圾總量的一半。
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江蘇雖在全國率先,但仍是一場攻堅戰加持久戰,有諸多難題需突破。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垃圾 分類 生活 江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