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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對害人的“影子藥師”視而不見
把證放到藥店,按月就能領取一兩千元租金;有專門的租賃網站提供租證交易,甚至衍生出大批只為“租證”而考證的人群……國家規定,新開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然而據新華社報道,盡管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但當前很多藥店只見證件不見人的“影子藥師”現象依然存在,且形成了一條藥師租證、藥店用證、專業網站牽線搭橋的黑色產業鏈。
我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中相關條款明確要求,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處方審核崗位的職責不得由其他崗位人員代為履行。眼下,各地“影子藥師”現象的存在,顯然違背了這一規定,在現實中將產生巨大風險和危害。比如不少藥店都是由普通的銷售員來充當藥師,一旦為患者不當薦藥,即使是小病也可能被耽誤成重疾,最終受害的是廣大患者。曾有調查顯示,我國每年有250萬人因用藥不當而住院治療,有19萬人因此而死亡。這其中或許不乏一些人平日里吃藥憑經驗、盲目相信偏方等因素,但這一驚人的結果,與大量藥店缺乏執業藥師,也有著很大關系。
據統計,如今全國有約45萬家藥店,每年承擔著近百億人次的用藥咨詢服務,而截至2017年9月30日,注冊于藥房的執業藥師卻只有35萬余人,況且其中還有大量的“影子藥師”。用藥人才的缺乏及藥店咨詢服務的失守,使得不少藥店沒能承擔好提供社會公共醫療服務的責任。
“影子藥師”的大量存在,主要原因在于“租證”相比于給全職執業藥師開月薪要便宜很多。如在江西九江,一個全職執業藥師月薪要四五千元,而“租證”只要一千元左右。所以,藥店唯利是圖,為了節省開支,難免會采取“租證”來規避監管;另外,現在的不少藥店都靠推銷非處方藥品、保健品維持收益,沒有財力請得起全職執業藥師。
“影子藥師”的大量存在折射了監管缺失,暴露了本應由社會藥房提供的公共醫療服務的缺位。針對租證亂象,相關部門需要加大監管力度,尤其要加強事后監管,嚴查“影子藥師”,促進藥店規范化經營;同時也要努力實現藥學服務隊伍的職業化,提高醫藥服務從業人員素質和專業化水平。更為根本的是,要明確社會藥房的定位,必要時給予其相應補貼和支持,不能讓藥房變成商業賣場,而要讓其真正回歸提供公共醫療服務的本位。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藥店 影子藥師 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