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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托兒所”制度是當務之急
近日,“幼托難題”持續引發社會關注,曾經享受著福利性托兒服務長大的一代人,如今卻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尷尬的現實:幼托機構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托管孩子成為職場父母的一大難題。(11月20日《解放日報》)
所謂“托兒所”,就是保育嬰孩的地方,主要任務是幫助家長,尤其是幫助職業女性看護孩子。上世紀七十年代之前出生的人,恐怕都有過上“托兒所”的經歷。那時候,孩子的出生率比較高,女工、農婦及職業婦女要顧到工作便顧不到小孩,顧到小孩便顧不到工作。唯一的辦法是多設工廠托兒所、農村托兒所和一般的托兒所。當時幾乎每個單位、每個生產隊都有“托兒所”。有小孩子的工人上班時或者農民上工時,只要把孩子送到“托兒所”,然后由專人看管和照顧,下班或放工時把小孩接回家就行了。據《人民日報》報道,到1980年,全國22個省、市、自治區,共有各類托兒所、幼兒園98.8萬多個,入托兒童3400多萬人。
然而,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隨著我國開始實施“獨生子女”政策,孩子的出生率明顯下降,再加上農村打破了“大鍋飯”開始實行包產到戶,同時由于工業企業越來越多,企業越來越講究生產效益,追求利潤,這種“托兒所”模式逐漸被打破。特別是隨著幼兒園的不斷增加,“托兒所”漸漸地減少。進入上世紀九十年代,國企改制等政策的推行,企業附屬托兒所紛紛關閉,舊有的農村、街道托兒所也大都不復存在。
現在,隨著國家“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新出生嬰兒誰來帶已成了問題。孩子從出生到上幼兒園有三年的空白期,這三年空白期如何填補確實是個大問題。孩子父母不可能不去上班在家帶三年孩子吧,請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帶,這些老人也有可能還在工作,而且存在著帶孩子理念等不同的問題。如何提高年輕人生育“二孩”的積極性,如何把一些老年人解放出來,如何讓剛生育了孩子的父母不要有過多的負擔,能夠安心工作,盡快把已經消失多年的“托兒所”恢復起來,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最好辦法。
一些機關、企業辦“托兒所”表面上看可能會增加單位的負擔,畢竟辦“托兒所”要提供場地和必要的設備,還要有專人負責照料。但這種投入不是太高,就算增加了單位管理成本,但員工安心工作了,就可以為單位創造更多的效益,同樣也使員工感受到單位的人性化,凝聚起員工愛單位愛崗位的熱情,這是無法用金錢買回來的。
所以,政府有關部門應該出臺政策,對機關企事業單位辦“托兒所”有一個明確的標準,規定凡單位有多少育齡婦女就必須辦“托兒所”,同時在社區等地也應興辦“托兒所”。并對“托兒所”使用場地、設備等要有明確的標準,定期舉辦“托兒所”保育員培訓,建立一套“托兒所”規范管理制度。只有盡快讓“托兒所”恢復起來,才能助推“全面二孩政策”真正得到實施。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托兒所 孩子 恢復 制度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