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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告密者”也要分清告密動機
近日,寧波一名小學生把巧克力帶到學校,被同學發現,向老師舉報了。而老師的處理方式則有點出人意料:懲罰了告密學生。這一懲罰,在網上贏得了網友的叫好。之后當事老師的一句“學生告狀很正常,但不能以此培養告密者”再次引來點贊聲。(11月19日澎湃新聞)
首先需要強調的是,新聞里的老師懲罰告密者,是因為其勒索帶零食的學生“不給我吃就告訴老師”,并不是因為告密本身。而告密者勒索不成就向老師報告,于是才會有被懲罰的一幕。若就事論事,這并不是告密,而是類似敲詐勒索的行為。但是,既然此事能夠引發關注,想必也是觸動了人們曾經“被告密”的回憶,那么在此基礎上,討論告密這個話題也就有了它的意義。
可能在每個人的學生時代,班上都會有那么一兩個“告密者”,他們要么是擔負著老師安排的“特殊任務”,要么是出于私心保護自己,當然也有出于樸素正義感的。只是,在大部分人的眼中,告密者所做之事,往往是前者居多,以至于只要一提起告密二字,人們就會天然地將其與勾心斗角、“打小報告”等負面詞匯聯系在一起,這大概是所有人對于告密者的印象。
問題在于,告密者的舉動雖然會讓人不愉快、不舒服,卻還不至于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因為,若是不加細分地對告密者“各打五十大板”,那么這樣的懲罰,對學生來說,未免過重了點。一方面,告密者以及他們的動機往往分為兩類。一類是影響班級信任感和安全感的告密,而另一類則是出于正義感,他們的目的,也僅僅是為了向老師如實反映班級情況,對于這一類告密者的動機,絕不能一概而論。
當然,告密本身并不值得提倡也不值得贊賞,畢竟如果告密成風,就會導致人人自危,使人與人之間失去基本信任,甚至相互侵害,沖擊人們的價值判斷??蛇@并不意味著告密者就該天然地受到懲罰,并且在某些時候懲罰告密者往往會適得其反。試想,若是告狀學生的身份被曝光,這和現實當中,舉報人的信息被泄露又有什么兩樣?
學生若是出于私心來告密,老師可以不給他以表現的機會,或者私下里跟他溝通,讓其以后不要這么做,但萬萬不能在全班面前指責他的不是,否則,學生會怎么看待他?他以后又該怎樣與同學相處?除此之外,一個班級最重要的是信任感和安全感,這點確實不假,然而學生的正義感和班級良好的秩序和風氣,同樣都該呵護。
在學校里,老師對于獎懲措施的設置,會直接影響到學生成年以后對于權威的看法,可他們之間的告密,卻并非全部來自道德層面,更多來自后天學習和成長環境。比如,一些家長從小教育孩子要敢于和壞人斗爭,久而久之,孩子的認知就變成了:當他看到別的孩子做了錯事,第一反應就是揭露。對于這種揭露,也不能以所謂的通風報信來看待。
目前的問題,其實是要區分告密是出于樸素的道德感,還是出于其他私心目的。有時,學生分不清這兩者,就需要老師來告訴他們。也許站在不同的角度,會有不同的對待方式,但無論學生是出于什么目的,都要求老師不能去引導他們告密,這才是問題的關鍵。不告密、不揭發自然是一件好事,但包庇或者縱容同樣也不該提倡。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老師拿捏好分寸,學生分得清是非,才是一種良好的班級風氣。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告密 老師 告密者 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