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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保應有風險化解機制
11月18日,國務院印發實施方案,決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以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這對完善企業職工養老制度具有重要意義。隨著老齡人口增多,養老基金支出壓力增大,拓寬基金籌資渠道勢在必行。同養老保險類似,全社會花在醫療上的支出隨著社會發展同樣水漲船高,基本醫保基金如何完善風險化解機制、增強制度的彈性和穩定性,也應引起關注并加大研究力度。
我國基本醫保制度由“三駕馬車”構成——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這3項制度基本覆蓋了我國全部人口。城鎮職工醫保主要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組成,繳費水平和保障程度都較高;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帶有鮮明的中國特色,由財政補助一大部分、居民個人繳納一小部分,嚴重依賴于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分攤的財政投入。
從基金來源可以看出,3項基本醫保制度雖然實行的是多渠道資金籌措機制,但都存在籌資渠道較窄、易受經濟波動和政府財政收入影響的局限,制度的抗風險能力始終有待加強。近年來,在中西部地區,一些人口流出較多地方的城鎮職工醫保出現當期收不抵支甚至累計結余用盡的現象;在一些老齡人口更為集中的地區,退休職工是否繳納醫保參保金也曾引發廣泛討論;在失能人口逐步增多的今天,建立長期照護險已是明確的方向,但錢從哪里來讓人憂心忡忡。
從相關部門公布的數據看,3項基本醫保制度多年來一直處于基金盤子越來越大、保障能力緩步提升的狀態,“三醫聯動”等改革也在化解基金支出風險方面取得不小的進展,可見節流的事情一直都努力在做;但從3項醫保基金籌資與企業發展、財政投入的正向聯系上看,多元化的籌資渠道始終沒有建立,從基金短期平衡出發調整籌資政策的習慣沒有改變,相應的風險化解機制并不健全。雖然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提供了較多補助,但對于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險責任還不夠明確,更是缺乏應對老齡化風險的財政投入保障機制。
要應對今后可能出現的風險,基本醫保制度建設還有許多事情要做,尤其要創新現有基本醫保基金的管理方式,不讓基金結余躺在銀行賬戶里“睡覺”,進行恰當的投資組合,實現醫保基金保值增值。同時,參照養老基金制度改革,適當增設基本醫保基金的政府非財政投入部分,讓全民健康事業能夠分享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并在此基礎上建立多層次緩沖機制,以應不時之需。
編輯:趙彥
關鍵詞:基本醫保 風險化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