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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得罪人”到“得人心”
“恩欲歸己,怨使誰當!”這是北宋宰相王曾的一句名言。他為人方正持重,始終認為,為官從政不能“收恩避怨”。
“收恩避怨”,就是討好人的事搶著做,得罪人的事躲著走。這樣的人,一定能落個好名聲嗎?未必。反之,那些一心為公事、不怕得罪人,甘于“食落眾人口、罪過一人當”的人,也未必真會得罪人。
司馬光在《涑水記聞》中記載了一則故事。時逢宋夏交戰,陜西的百姓多有逃匿。為了督促百姓參與轉運糧食、支持前線作戰,京兆府的官員楊譚、林特采取了一些強制措施,長安城內的富豪大戶,只要不肯運糧,就“鎖而杖之”——戴上枷鎖責打。于是,長安城內流傳起這樣的歌謠:“楊譚見手先教鎖,林特逢頭便索枷。”兩人的嚴厲做法,雖然導致怨聲載道,但也沒人再敢逃匿。
與京兆府相比,其它一些地區采取的措施比較寬松,但其結果是,秩序難以維持,轉運糧食不力,戰事失利,“人畜死者十八九”。于是,楊譚、林特“得罪”了的那些百姓,終于回過神來,對這兩名官員大加稱頌。后來,二人都得到重用,楊譚官至諫議大夫,林特當上了尚書。
從“得罪人”到“得人心”,這樣的轉變頗有戲劇性。可見,對于關鍵時期的關鍵問題,如何作出抉擇,不能只看大家當時是否樂意,而要以大局為重、為長遠考慮。有時,背著“黑鍋”前行,是為官者必須經歷的修行。
“時間是偉大的作者,她能寫出未來的結局。”對于那些得罪人的事,即便有人一時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有怨氣、有怒氣,但總有一天,大家會“回過神來”。相反,如果為了討人歡心而不敢拍板,一旦捅出大婁子來,就不只是得罪人那么簡單,而是可能付出更慘痛的代價。怕得罪人,要害在一個“怕”字,想明白了,也就不會“怕”了。
但更多時候,問題不會如此緊迫或尖銳,也就不需要采用這種“副作用”不小的雷霆手段。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把問題處理得柔和一些,原本會得罪人的事,或許就更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
北宋初年,田元均任三司使,主管財賦,因此權貴子弟、親戚朋友來請他辦事的人很多。他對此十分厭惡,但也不想拉下臉來嚴詞拒絕,常常和顏悅色地裝出一副笑臉來打發那些人。一次,他對別人說:“當三司使這幾年來,強作笑顏的情況太多了,簡直笑得我臉上的皺紋像靴皮一樣。”雖然這話頗有自我解嘲的意味,但基于現實的處境,這種做法未嘗不是一種減小工作阻力的“潤滑劑”。
得罪下級或同級,壓力已經不小;而得罪自己的上級領導,面臨的壓力可能更大。與上級的意見不一致時,怎么辦?這是個不小的挑戰。
北宋時的田錫以直言敢諫著稱,有時會讓太祖很難堪。田錫從容地對太祖說:日往月來,您一定會養成“圣性”,慢慢習慣了就好了。太祖聽了很高興,不僅沒有疏遠田錫,反而對他更重視了。同一時期任員外郎的寇準,上奏之時忤逆了太祖的旨意,太祖很不高興,打算拂袖而去。寇準“手引上衣,令上復坐”——拉著太祖的衣服,讓他再次坐下,把所奏之事議決之后,才退下。結果,太祖因此對寇準贊賞有加。
此二人的做法,既讓領導接受了自己的意見,又避免了矛盾和誤解的產生。由此可見,既敢于堅持原則,又善于堅持原則,既不怕得罪人,又善于團結人,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正能量,把問題解決好,把工作落實好。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太祖 楊譚 林特 北宋 怕得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