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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永飛:鄉村振興關鍵在于振興農村教育
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這是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重大決策。從筆者在一些地方調研的情況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關鍵是振興農村教育,將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和教育事業優先發展融合起來。
農村落后的關鍵是教育發展滯后
鄉村振興,是針對現階段農業農村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局中的短板而言的。相較于工業,農業落后最突出的是農業勞動力素質較低;相較于城市,農村落后最關鍵的是教育發展滯后。優先發展農業農村,最重要的就是要改革導致人才資源單向從農村流向城市的制度,讓農村也享有優質的教育資源。
我國現代化事業起步晚、底子薄、資源少,只能將有限的資源集中在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大城市,并且以農業積累源源不斷地投入工業化、城市化建設,從而導致農村區域發展相對滯后。
當然,在這一過程中也有部分資源從城市流到農業農村。上世紀80年代初期,一些城市退休工人到農村參與鄉鎮企業發展;90年代以后,一些城市工商企業參與新農村建設;一些高校與地方政府組織實施了一些單項合作計劃;近年來,一些城市工商業者到農村流轉土地,參與農業現代化建設和鄉村文化旅游事業發展,等等。但總體來看,這樣的資源流動還處于自發階段,沒有形成鄉村振興所需要的引導人才資源從城市有序流向農業農村的戰略性規劃。
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均衡布局
目前我國正處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此時提出鄉村振興戰略,對于加速推進鄉村發展尤為重要。現階段我國優質教育資源主要集中在特大城市、大城市,而農村區域不僅沒有高等教育資源,優質中小學教育資源也比較缺乏。發達國家和地區,其優質教育資源分布則比較均衡,相當數量的名牌大學都建在小城市、小城鎮,這是值得我國學習借鑒的寶貴經驗。
為此建議,盡快制定實施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均衡布局的戰略規劃,引導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大城市優質高等教育、中小學教育資源向農村區域布局。具體來說,可在部分縣城以及一部分建制鎮(包括一部分特色小鎮),分別規劃建設一所我國名牌大學的分校區、若干所名牌中小學的分校區。同時,可按照我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的相關規定,引進國外名校合作辦學,從而實現農村區域教育事業跨越發展。
筆者在浙江省安吉縣調研時了解到,該縣邀請浙江科技學院和德國呂貝克科技應用大學合作創辦了安吉中德工程師學院,因為教學質量較高吸引了大量優質生源,從而在該縣形成了人才高地,對縣域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由此帶來的就業機會也十分可觀。據安吉縣政府官員介紹,2015年該校在校生5000人,平均每生帶來的就業人口約為8人。這樣的成功案例在浙江省還有一些,如寧波諾丁漢大學,溫州肯恩大學等等。
從浙江的經驗看,為把優質教育資源直接送到農民家門口,這一規劃應當充分考慮最廣大農民群眾的需求和農業農村未來發展的戰略布局,將一些城市“名牌中學”的分校區直接安排到鄉鎮,將一些城市“名牌小學”的分校區直接安排到中心村去。在許多邊遠地區特別是山區,可以把已經撤并的部分小學校恢復起來,讓人口比較集中的中心村及一部分行政村乃至自然村,通過優質小學教育資源的重新布局而恢復生機活力。國家教育部門應制定實施為農村中小學引進優質師資專項計劃,甚至可以引進國外師資,提高外語教學水平。
積極引導城市人反哺農村
農村地區加快發展、脫貧攻堅、農村治理等等,都需要人才,而與此同時,城市人口過于集中、人口老齡化日趨凸顯,城市人口特別是退休人員回流農村區域的需求日益強勁。國家應制定實施引導城市人才回流農村計劃,根據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需要,有選擇、有針對性地優先引導城市大中小學校教師和醫護人員到農村去。可設立“城市退休教師支持農村學校專項基金”“城市退休醫務工作者支持農村醫療衛生事業專項基金”,規定凡城市大中小學校退休優秀教師自愿服從分配到農村中小學校任教、退休優秀醫務工作者自愿到農村鄉村醫院、衛生室工作的,給予一年10萬元津貼;凡參與此項計劃兩年以上者,可以在當地落戶養老,由當地政府提供免費公寓住房。
這樣做有兩個好處:一是加快農村地區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的提升;二是部分農村人口不再作為“農民工”長期在城鄉之間來回奔波,這對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至關重要,對城鄉融合發展也至關重要。
考慮到“葉落歸根”的傳統觀念,此項規劃應當以優先滿足城市人才回原籍農村的要求來安排,統一要求縣級政府主動對從本地出去到城市工作的人才作出返鄉安排。現階段城市知識分子大多來自農村,通常都有家鄉情結,多年來到農村發揮余熱而受到表彰的,也多是回原籍的人,比如領導干部中的甘祖昌和龔全珍夫婦、楊善洲等;教師中的朱敏才、孫麗娜夫婦等。干部及其他優秀人才退休返鄉是我國古已有之的優良傳統,應該繼續發揚。
筆者還建議,盡快修訂相關法律政策,為城市人才資源合法有序流向農村創造條件。按照2004年《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的規定,如果城市人才進入農村區域工作要以長期居住在農村為前提,可能會遇到這樣的制度障礙。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引導城市人才反哺回流農村,迫切需要修訂類似的法律和政策,讓城市人才安心扎根農村。
(作者系民革中央三農委員會副主任)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農村 城市 教育 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