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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救命神器”成擺設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紅十字會在市民服務中心、東吳開元名都酒店和位于衣裳街區的德泰恒大藥房等人流集中區域,投放了首批AED設備(自動體外除顫器),同時加大應急救護培訓力度,提升市民現場應急互救能力和城市文明程度。
AED設備被稱為“救命神器”,是一種便攜式的搶救心源性猝死患者的醫療設備,它可以診斷特定的心律失常,并且給予電擊除顫。近年來,在公共場所因突發心臟驟停、心源性猝死導致死亡的事件時有發生,在對此類事件感到惋惜的同時,也引發社會各界對我國公共場所急救設施安裝不到位以及相關法律不健全等問題的討論。
在人口密集公共場所設置AED是提高搶救成功率的重要保證,也是發達國家的普遍做法。從我國現狀來看,在推進公共場所急救的過程中,設備安裝、人員培訓、政策落實等3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問題。首先,現行法律法規在操作細則方面沒有跟上,責任不明確。車站、商場等公共場所拒絕安裝AED,他們的顧慮不無道理。在人們扶老太太過馬路都顧慮重重的大背景下,車站、商場肯定會考慮搶救病人的風險。法律法規一定要在這方面有所規定,免去施救者或者機構的后顧之憂。法律還可以有一些強制性的規定,如同消防等設施一樣,AED可以在特定的場合強制安裝,無須獲得相關個人或機構的同意。
其次,人們普遍缺乏急救的意識和技能,這塊短板亟須補齊,無論是在學校教育還是在社會教育中,都應該增加這方面的內容并且落到實處。再者,宣傳教育不夠。據調查,公眾幾乎不知道AED的存在,也就談不上如何有效地利用了。政府部門應該利用各種平臺、各種形式,讓公眾有效地了解AED的信息和使用技能。
編輯:趙彥
關鍵詞:救命神器 AED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