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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斯維加斯槍擊案后槍支銷售反增 人人想擁槍自衛
中新網10月6日電 據外媒報道,賭城拉斯維加斯當地時間1日晚發生美國現代史上死傷最多的大規模槍擊案,每當發生這類攻擊,美國社會總會出現管制槍枝的呼聲,但最后不但進展有限,甚至還倒退。為什么美國槍枝問題無法解決?
過去,美國每次發生大規模槍擊案,就會有加強管制槍枝的呼聲,部分州政府和地方當局可能會實施一些措施讓買槍更困難,一些人會趕在法令變嚴之前買槍,還有人見到這類血案更想擁槍自衛,因此槍枝銷售反而會增加。
賭城槍擊案發生后,特朗普對槍枝管制議題相當謹慎,白宮發言人桑德斯強調,總統捍衛憲法第二增修條文,現在最重要的是團結美國、帶領眾人療傷止痛,未來可能進行討論進一步限槍政策,“但肯定不是現在”。
美若禁擁槍須修憲
美國人民擁有武器的權利受憲法保障,若要禁止人民擁槍,勢必要修憲,但修憲門檻相當高。依據美國憲法第5條,須有聯邦參、眾兩院三分之二以上的議員或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州議會向國會提出憲法修正案后,再交由各州批準,并經四分之三以上的州議會或州修憲大會同意后,才能生效。
而且大多數美國人仍支持擁槍,就連曾遭槍擊的美國前總統里根也曾公開說“槍不殺人,是人殺人”。
而想在美國買把槍其實不難,街道有槍枝專賣店、百貨公司也有專人販售,子彈一賣就是一包500顆。在美國文化中,槍枝不等于危險,而是讓自己安全的自衛工具。
2013年統計:日均92人死于槍下
美國公共電臺(NPR)去年初引用國會研究處(CRS)統計,美國社會有大約3億支槍,也就是平均每人有一把槍,是1968年時的2倍。
2000年至2013年間,美國死于槍枝的總人數約40萬人;另外,2013年的統計也顯示,美國平均每天約有92人死于槍枝,其中58人用槍枝自殺,而死于大規模槍擊案的平均每天約1.5人、槍枝殺人案約30人。
若不計入幫派暴力與恐怖攻擊,2000年到2014年,美國發生4人以上死亡的大規模槍擊案共133件,德國同期為6件,加拿大3件。
另據美國有線新聞網絡(CNN)2015年報道,雜志Mother Jones搜集了自1982年以來美國的大型槍擊案數據,逾64%是白人所為,且幾乎全是男性。
犯罪者數據庫存缺陷
究竟賭城血案槍手巴洛克是如何建立他的“武器庫”呢?其實過程并不難,且完全合法。
報道指出,大部分的槍支交易必須通過持有聯邦準證的商家進行,而買家必須經過背景審查。
聯調局(FBI)將把買家的身份輸入參考3個犯罪者數據庫的“全國快速犯罪者背景查核系統”進行審核。
不過,這些依賴各州參差不齊報告的數據庫存有缺陷。帕多克在大屠殺中,使用的是步槍改造成的自動武器,能在一分鐘內發射多達900發子彈。
只需40美元的槍托,就能令半自動步槍一次連發3至4次連射,比手指按下扣板的速度快得多。而購買99美元的撞火槍托,就能達到每分鐘600發的連射速度。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拉斯維加斯槍擊案 槍支銷售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