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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嚴保險新規”10月1日起施行 有哪些變化
“史上最嚴保險新規”10月1日起施行
將來保險更重保障,消費者更受益;投保人要理性對待“停售潮”勿跟風
10月1日起,被業內稱為“史上最嚴保險新規”的保監會134號文將正式施行。134號文劃出的三條“紅線”,導致不少在售的年金險和萬能險必須重新調整,并迎來9月份的“停售潮”。這對新老投保人會產生什么影響?代理人聲稱好產品將停售“且買且珍惜”,投保人當如何解讀?揚子晚報記者為您調查采訪。
揚子晚報記者 沈春寧
馬燕
134號文有何主要變化?
年金保險返還難,萬能險不再賣附加險
134號文于今年5月份公布,全稱《中國保監會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最重要的變化是以下幾點:
1. 兩全保險產品、年金保險產品,首次生存保險金給付應在保單生效滿5年之后。
2. 上述產品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險費的20%。
3. 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
對此,業內有人甚至用“顛覆性改變”來形容。南京一家保險公司資深人士接受揚子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不少公司年金保險首次生存保險金是3年甚至當年就返還,比例也高達已交保費的30%;一些中小險企的明星產品有不少是以“主險+萬能型附加險”形式存在的,新規對它們沖擊較大。
134號文出臺的意義是什么?
讓保險回歸保障本源,讓消費者更受益
東北證券9月發布的134 號文專題研究介紹,截至 9 月 11 日,處于“在售”狀態的附加產品(萬能型)為 147 個,這些產品10月1日后都不能再售。研報分析,新規絕無限制行業發展之意,短期或對四季度和 2018 年開門紅產生沖擊,但長期有利于壽險業回歸保險保障本源。
揚子晚報記者也查到,134號文開宗明義提到,這是為了“切實發揮人身保險產品的保險保障功能,回歸保險本源,防范經營風險”;新規還要求:保險產品定名、產品說明書及宣傳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財”“投資計劃”等表述。
揚子晚報記者采訪中有業內人士如是說:與其它金融產品不同,保險產品是提供風險保障,而不是投資理財。但如果多家保險公司急功近利地推出重返還輕保障的產品,就可能存在投資風險。而且保費用于投資的多了,放到保障上的少了,最終受損的還是消費者。
10月1日后有啥注意事項?
“新人”可優選健康類產品,“老人”合同照舊
中意人壽江蘇分公司南京機構業務總監孫莉建議,10月1日后,新投保人在選擇產品時一定要理清順序:優先考慮健康類產品,再買年金或養老、分紅、教育類產品。如果前兩類保障都做全了,并且也有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再考慮萬能險或投連險的投資。
南京消費者劉女士幾年前投保過3年一返還并且計復利的年金險,自10月1日起會有什么影響?記者咨詢幾家保險公司人士得知,新規對老的保單不會有任何影響,之前簽訂的合同依然遵守。
面對“停售潮”真的早買早好?
投保健康險別拖延,其它產品理性對待
南京消費者劉女士去年還買過一款返還型年金險,年交保費3萬元左右,每年返還10%保費并且享公司紅利,60歲后返還逐年遞增,將來可有資格申請入住這家保險公司的養老社區。隨著10月1日“大限”將至,代理人催她加保,說以后這類好產品就買不到了。還有的代理人稱,134號文對甲狀腺癌作了規定,將來算輕疾,要投保得趕快。還有人稱134號文規定吸煙者要多交保費。
事實果真如此嗎?揚子晚報記者查詢發現,134號文確實提到“支持并鼓勵保險公司……區分被保險人健康狀況、吸煙狀況等情況進行差異化定價”,但并非強制要求;對甲狀腺癌則只字未提。
中意人壽江蘇分公司南京機構業務總監孫莉建議,投保人應理性對待“停售潮”。一方面,甲狀腺癌屬輕疾的說法目前是捕風捉影,但從趨勢看,未來不排除改變的可能。另一方面,吸煙狀況將進行差異化定價也是一種方向。
她個人認為,如果有意投保健康類保險產品,確實早買早安心,不要拖延,因為這類風險最不可控。平安人壽江蘇分公司南京巨鼎營業區高級營業部經理黃耘也認為,134號文施行后,保險公司會更規范,“嚴核保,寬理賠”,對新的投保人而言健康險越早買越好。
孫莉建議,如果是投保理財類產品,則不要跟風,理性對待量力而行。畢竟保險公司會推新產品銜接,而且任何產品不會適用于投保人一輩子,保險也應隨人生不同的財務階段,人生責任的不同階段而變更。投保人應學會資產配置,根據自身財務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運用多元化金融工具進行合理的資產配置。
編輯:秦云
關鍵詞:史上最嚴保險新規 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