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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旅游零負團費"玄機":"購物團"憑啥只要380?
原標題:“純玩團”最低1680元,“購物團”憑什么只要380元——揭開旅游零負團費“玄機”
新華社北京9月28日電 題:“純玩團”最低1680元,“購物團”憑什么只要380元——揭開旅游零負團費“玄機”
新華社記者袁汝婷
某5A級景區兩日游,“純玩團”最低價1680元,“購物團”只要380元,其中200多元還是門票,這意味著不到150元的費用要包含一晚住宿和三頓餐飲。如此價差,究竟藏著怎樣的“玄機”?記者日前赴多地就旅游零負團費問題進行了調查。
兩個擦邊球“巧妙”規避旅游法
記者以自駕游客身份到一家國內大型旅行社分支接待處咨詢某5A級景區兩日游。接待員介紹,“純玩團”最低價是1680元;“品質游”最低要720元,但“須配合導游進一店一超”,就是一家旅游購物店和一家土特產超市。
旅游法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業內人士介紹,所謂零負團費,就是旅行社在接團時分文不賺只收成本價,甚至低于成本價收客。
記者發現,零負團費組團機構打出的第一個擦邊球是:并未指定購物場所,但在游客須知中寫明“須配合導游進一店一超”,算是履行了“經雙方協商一致”。接待員告訴記者,旅游購物店大多售賣玉石、珠寶首飾、絲綢、乳膠制品等高價商品。
該接待員隨后介紹,還有一種沒寫在價目表上的“購物團”,僅售380元,包200多元的門票、一晚住宿和三頓餐飲。“但上了大巴后,導游會要求每人交690元的‘自費’。”
旅游法規定,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旅游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游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導游和領隊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不能選擇不加“自費”嗎?第二個擦邊球來了:導游沒有對自費項目“強制交易”,但在“跟不上團隊行程”“套餐價格很劃算”“只有你一個人不交會耽誤團隊”的攻勢下,游客往往會掏錢。
另一位接待員實在看不過去,悄悄告訴記者:“380元的團是騙人的,不要去……導游肯定要把坑從其他收費填回來。”
兩輪連環招“成功”填回價差坑
旅行社、導游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組團后,售價和成本間的坑怎么填?
從事旅游經商十余年的張林(化名)現身說法。他的岳父想從老家到一線大城市旅游,“作為行內人,我自然不想報購物團。但旅行社跟我說,沒有純玩團,都得買東西。”
張林給岳父報了五天雙飛團,1000多元的價格還包含食宿。于是迎來第一輪“填坑”——自費項目,對方直言,到了還要交800多元。
“我問他我先交了行不行,免得老人掏錢心疼,對方說不行。”原來自費項目有多個套餐,800多元是最低的。“人家覺得,說不定老人家被導游一勸,選了1500元的呢。”
自費套餐都是些什么產品?當了數十年導游的王簫(化名)向記者透露,行話叫“加點”,“加的都是三四線景點,標價高、底價低,而且大多是連環招,進去了還有購物。”他以一家風情園舉例,門票標價100多元,旅行社“拿”的話只需35元,內部還有土特產等購物。
“自費項目收了,導游就比較踏實了,至少不虧,但這是有‘天花板’的,然后是沒有上限的第二輪——購物提成。”張林告訴記者,購物才是暴利的來源,“旅游商品店價格為什么奇高?因為旅行社和導游要分走很多利潤,不暴利商家經營不下去。旅游商店更新換代都很快,因為賣幾年,產品就沒人信了。”
“購物團的導游,月入一兩萬元很正常,多的一個月能到5萬元。”王簫說,行話里用“深坑”“淺坑”形容零負團費“有多負”,“同行聊天,大都在聊‘坑有多深’‘要填多久’。”
兩套分利法“里應外合”牟暴利
記者調查發現,隨著監管力度加大,導游強制加點、購物以及在購物場所當場分錢這些“簡單粗暴”的做法已很難見到,用王簫的話說,是“穿了更隱蔽的衣服”。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購物分成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人頭費”,即游客進店不管有無消費,店家都支付旅行社和導游一定費用,“珠寶、藥材店和港澳臺、沿海等地游客人頭費高。”
二是“抽水傭金”,也就是購物提成。王簫說,如今,游客購物后,店家會將回扣打到旅行社賬上,旅行社根據導游從店家帶回的游客消費記錄單,以業績分成。“傭金一般在購物金額的3成以上。”
旅游法明文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明令禁止,為何屢禁不絕?多地旅游管理部門負責人向記者坦言,打擊零負團費是將購物、加點的泡沫擠掉,這可能導致旅游產品報價升高、旅游目的地游客減少,加上一些地方“誰管誰吃虧”思想作祟,打擊之后往往死灰復燃。因此,加大對零負團費的監管力度,需要“全國一盤棋”,在執法標準上不分地域、不搞例外,一把尺子量到底,推動全國旅游服務水平整體提升。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旅游零負團費 購物團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