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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辟政黨協商新局面
五年來,中共與黨派人士的112次協商——綜述中共十八大以來多黨合作事業的發展
這些年,中國共產黨同民主黨派開展的政黨協商
開辟政黨協商新局面
——綜述中共十八大以來多黨合作事業的發展(二)
□本報記者 韓金偉 見習記者 胡珉瑞
9月26日,“砥礪奮進的五年”大型成就展正式面向公眾開放,其中一個展區的圖表引起觀眾的廣泛關注——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或委托中央統戰部召開的政黨協商會議多達112次!
中國共產黨同民主黨派開展的政黨協商,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源頭和重要形式,是我國政黨制度的顯著特點。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視政黨協商,先后就中共中央全會報告、制定“十三五”規劃、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強和規范中國共產黨黨內政治生活、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戰略性全局性問題,與黨外人士真誠協商、認真聽取意見建議,成為國家政治生活中一道亮麗風景,展示了中國政黨制度的鮮明特色和獨特魅力。
用協商凝聚共識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行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要求我們在治國理政時在人民內部各方面進行廣泛商量。”“廣泛商量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政黨協商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內容,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形式,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在推進民主政治建設、實現人民當家作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作出了重大戰略部署。2015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明確把政黨協商置于七種協商渠道之首。
2015年10月,為落實《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對政黨協商的定義予以明確,即:中國共產黨同民主黨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標,就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事務,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直接進行政治協商的重要民主形式。
長期以來,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基于共同目標,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就黨和國家大政方針、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等重大問題進行充分協商,已經作為制度固定下來。目前,中共中央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每年主持召開4至5次專題協商座談會,分別就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政府工作報告、半年度經濟工作、中央全會文件、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文件等內容,與民主黨派中央和無黨派人士代表座談協商。通過政黨協商,搭建了制度化的表達意見、溝通協商的平臺,形成了廣泛民主與集中領導的相互統一、尊重多數與照顧少數的有機結合,推動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穩步發展。
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需要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識、匯聚力量,其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民主黨派,是一支可以依靠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國八個民主黨派成員超過100萬人,具有智力密集、人才薈萃、聯系廣泛的特點,會集了社會眾多領域的知名專家、學者、領軍人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道路上,有效的政黨協商,是激發其智慧,凝聚其共識的重要途徑。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體系,拓寬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協商渠道,不僅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足當下推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有力舉措。
搞好政黨協商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搞好政黨協商,需要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共同努力。民主黨派在提高政黨協商水平中擔負著重要責任,但中國共產黨擔負著首要責任。”這既是對各民主黨派的殷切希望,也是對中共各級黨委的明確要求。
“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是政黨協商最重要的歷史經驗。”2015年初,民革中央主席萬鄂湘發表署名文章,把始終堅定不移地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放在了民革參與政黨協商經驗的首要位置。五年來,政黨協商建設取得進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堅持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在今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也始終是搞好政黨協商的首要前提。
五年來,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我國政黨協商內容進一步明確,程序進一步規范,機制進一步完善,政黨協商的成效和水平進一步提高。
——規范協商形式,強化政黨合作機制。
目前,中共中央總書記每年固定召開4次協商座談會,分別就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半年度經濟工作、中央全會文件、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文件等內容,與民主黨派中央和無黨派人士代表協商。圍繞這些內容進行協商的制度,已經成為每年的慣例。
而這背后,是完善的制度所起的保障作用。以最主要的政黨協商形式會議協商為例,《關于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規定,由中共中央主要負責同志主持召開專題協商座談會,就黨和國家重要方針政策、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進行協商,一般每年4至5次。此外,人事協商座談會、調研協商座談會、其他協商座談會,也都具體規定了主持人、內容,以及每年召開的頻次。
除此以外,會議協商、約談協商、書面協商三種協商形式的內容和程序,也都以文件形式規范,使得政黨協商的開展有章可循,有據可依靠。
——建立溝通渠道,參與社會發展決策
今年全國兩會結束后,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代表展開了一年一度的大調研活動。民革中央、農工黨中央、致公黨中央、臺盟中央和無黨派人士代表,圍繞“一帶一路”的發展進行調研;而民盟中央、民建中央、民進中央、九三學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的調研主題,則是“大力振興和提升實體經濟”。
翻閱五年來的大調研目錄,不難發現,調研主題都與國家發展戰略息息相關。以京津冀協同發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長江經濟帶建設、法治中國建設等主題為中心開展的大調研,以及以脫貧攻堅民主監督為主題的專題調研,都為黨和政府的決策提供了大量的一手資料和專業建議,通過調研報告、建議等形式,直接反映給中共中央,推動相關政策的成型。
制度化建設保障政黨協商實效
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前往福建考察,民革中央主席萬鄂湘陪同考察,引起了各方關注。幾個月后,這一“反常”的安排,被寫進了《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的文本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員開展的國內考察調研,可根據需要、經統一安排邀請民主黨派中央負責同志參加。”
“目前,有的地方對政黨協商存在隨意性、表面化和形式化的問題,有的敷衍了事,‘想到了’‘有空了’才協商。”201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統戰部部長孫春蘭在《求是》雜志發表署名文章,談到了個別地方政黨協商工作的問題。加強聯系反饋,同樣是近年來政黨協商制度健全的著力關鍵。
《關于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對此就加強政黨協商保障機制建設,提出了一系列的規定。今年,教育部、財政部等多個部委領導同志,多次走訪各民主黨派中央,介紹各自工作情況,并就提案辦理情況予以反饋。民主黨派中央領導同志,也就具體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知情明政和協商反饋機制,得到了有效保障。
“開展政黨協商,需要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共同努力。對中國共產黨來講,要加強對政黨協商的領導,增強協商意識,更加善于協商。對民主黨派而言,要努力提高政黨協商能力,擔負起政黨協商參與者、實踐者、推動者的政治責任。”在2015年底的中南海黨外人士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這樣描述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在政黨協商中的互動關系。
對于各民主黨派而言,則要充分發揮人才優勢、智力優勢,為改革發展更多地建良言、出良策。據統計,中共十八大以來,各民主黨派中央向黨中央、國務院提出建議數百件,許多得到中共中央領導的直接批示。如平潭綜合實驗區發展、推進京津冀大氣污染協同治理等建議,轉化為了黨和國家的決策。
在《關于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出臺之后,全國各地紛紛響應,出臺了一系列貫徹中央文件精神的舉措。各省根據地方實際,制定本省關于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比如2016年,中共浙江省委就出臺實施意見,明確將中共浙江省代表大會、省委全會的有關中央文件,有關地方性法規的制定、修改建議,以及省級重要領導人選,全省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等議題,納入了協商內容范疇。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意見出臺后,各省前期積極部署,后續跟進評估,考察意見精神落實情況。比如四川省在今年6月召集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等十余個部門,召開工作協調會,溝通關于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的落實情況。
“千川匯海闊,風好正揚帆。”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的發展階段,政黨協商正迎來新的機遇,各民主黨派應該肩負起時代賦予的重任,大力加強自身建設,提升“五種能力”,在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偉大勝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征程中,貢獻自己的力量。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協商 政黨 中國共產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