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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答“創文”提問被罰是怎樣的治理邏輯
湖南省郴州市兩名中學教師拒絕回答“創文辦”工作人員知識抽檢,被當地教育局扣工資并取消評優資格一事發生逆轉。由于“問責過重”,郴州市蘇仙區教育局獲悉已責成涉事學校撤銷這一處理決定。(中青在線9月20日)
雖然,學校已經撤銷對教師的處罰,但是,校方之前的魯莽表現以及一些地方“創文”過程中的草率做法,還是讓人對其背后的社會治理邏輯產生質疑。這樣的邏輯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因此更需要深刻反思。
在學校看來,既然“創文”是一項重大任務,就需要全民動員、執行指令、按照標準答案作答。這才是爭創文明城市的規范動作。任何人違背了這樣的規范動作,無疑就是給“創文”工作抹黑。一旦“創文”因此受到影響,那可是誰都不能承擔的重大責任!所以,兩名教師拒答“創文”提問,校方必然勃然大怒,非予以重罰不可。否則,怎么給其他人做好榜樣和示范?
學校的做法,是一種典型的管理型社會治理思維。此種社會治理模式比較簡單,上級一聲令下,下級被動執行。這種社會治理模式也有其效果,一項治理內容因為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而在短時間內取得顯著成效。不過,這種社會治理模式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比較常見的有兩個:一個是運動式,治理成了一陣風,以后問題重現;另一個是淺表化,成績流于表面,并未在本質上改善。
創建文明城市就可能面臨這兩個問題。以“創文”提問為例,能夠自如地回答提問,自然是一件好事;但不回答,不會回答,是不是就意味著沒有為創建文明城市努力呢?其實,回不回答問題以及回答問題的流暢程度,與文明程度沒有直接關聯。行動重于言語,一個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較高文明自覺的人,比一個只會背誦知識但言行不一的人,更接近于文明。城市文明建立在文明的素質和制度化的管理之上,不依托人們的嘴上功夫而存在。
此時,需要以一種新的社會治理思維,即服務型社會治理。與管理型社會治理不同,服務型社會治理以服務為核心——公眾利益是工作的出發點,管理的模式不再是由上向下簡單發號施令,而是建立在信息公開基礎上的協商。服務型治理的好處是,公眾利益被放在首位,公眾知情權得到保證。于是,公眾的積極性被充分調動,目標制定更加合理,效果很好。
以服務型社會治理的思維來對待“創文”,一些創建中的老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比如,是否有浮于形式的問題?公眾的生活質量有沒有因為文明城市的創建而提高,他們有著切身感受。再比如,是否有缺少參與的問題?因為公眾參與了目的設定,在管理中感覺到被服務,在溝通中感覺到被重視,自然就會有行動熱情。關鍵是,管理者要意識到服務型社會治理的重要性,因為建立在服務基礎上的管理才是最有效的。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治理 創文 提問 服務 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