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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爭奪原創內容別誤傷用戶
近日,新浪微博更新用戶協議引發了巨大公關危機,其中內容被認定為企圖剝奪用戶將自己在微博上發的內容轉發第三方平臺的權利。
新浪微博24小時內連發兩道澄清公告并更新了用戶協議,明確告知用戶:微博版權理應歸用戶所有,更新協議本意只是為了防止競爭對手抓取微博內容,而不是限制用戶。目前,這一條款已經被修改為“未經微博平臺事先書面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
如果說原版用戶協議關于微博版權的規定是無效的,那新浪微博新版用戶協議的版權規定則是沒有必要的。新的條款針對的是,競爭對手用技術手段抓取新浪微博的內容,其實與用戶并沒有多大關系。換句話說,這個規定是微博對競爭對手作出的限制,告訴用戶不能授權競爭對手抓取微博內容,以防被競爭對手利用。
當今日頭條這樣咄咄逼人的競爭對手要通過用戶授權推出攫取微博內容的競品的時候,任何人當新浪微博經營者,都會采取一些反制措施,因為中國互聯網行業以用戶之名,來攫取他人核心商業利益的不正當競爭比比皆是。太老實的、辛苦積累經營資源的經營者很可能在競爭對手咄咄逼人的綁架用戶手段面前無力招架。
新浪微博作為平臺,為了匯聚內容,投入了大量的成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對同行的不正當競爭進行反制,本來也算合理。
問題是,新浪微博以“用戶協議”來限制競爭對手,顯然是緣木求魚。即便在用戶協議里寫了不準這么做,絕大多數用戶不會看也不知道。競爭對手給用戶一個協議要求授權抓取新浪微博數據的,同樣的用戶肯定也不會看就點同意。即便如此,新浪微博如果到法院起訴不正當競爭,就算不交用戶協議應該也能勝訴,因為對手的用戶授權是無效的。
互聯網是競爭最激烈的行業之一,新的技術、新的產品、不斷涌入的資本,喜新厭舊的用戶,這些因素使巨頭被顛覆成為互聯網的常態。面對互聯網行業的危機,相關平臺需要做的除了提高法律意識,對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法律打擊力度外,更需要提升技術水平、規范應用接口數據讀取,以技術手段防控內容抓取,而不能拿“用戶協議”作擋箭牌。
對于新浪、今日頭條等巨頭來說,此次的危機也是一次警醒:企業間的競爭應通過更合理的行業版權規范來制約,而不應影響用戶利益,因為用戶是互聯網企業的根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用戶 微博 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