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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官員不問蒼生問大師 斂財900余萬一審被判11年
海南一市委副書記斂財900余萬一審被判11年 “明星官員”不問蒼生問“大師”
□ 本報記者 邢東偉
□ 本報見習記者 翟小功
他,曾擔任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他,曾獲得“全國十佳人民滿意公務員”“全國優秀鄉鎮黨委書記”“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等殊榮。
然而,作為一位榮譽滿身的地方官員,他不問蒼生問“大師”,不信馬列信鬼神,在金錢面前無法自拔,忘記了自己的理想和信仰。
他,就是海南省瓊海市委原副書記陳列雄。據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2年至2012年期間,陳列雄非法收受22人財物合計人民幣849萬元和港幣80萬元,在房地產項目、拆遷安置、干部選任等方面提供幫助。
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陳列雄有期徒刑11年。陳列雄表示服判,不上訴。
曾是全國模范官員
“幾年來,他從無公休假,就是周末也經常是在工作中度過;作風上,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用權上,始終保持清醒頭腦,警鐘長鳴。”
這篇文章的題目是《百姓心中有桿秤——記全國優秀鄉鎮黨委書記、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陳列雄》,刊載于1999年的《特區展望》第6期。
在1996年至1998年期間,陳列雄先后被授予“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全國十佳人民滿意公務員”“全國優秀鄉鎮黨委書記”等殊榮,兩度登上人民大會堂向中央領導和全國人民匯報工作,是海南政界一顆冉冉升起的“明星官員”。
公開資料顯示,陳列雄出生于1954年3月,澄邁縣人,16歲參軍,曾任部隊政治協理員(正科級)。1988年10月轉業后,趕上海南建省辦特區,被分配到瓊海市工商局當上了辦公室主任,開始了他從政之路。
1992年至2014年,陳列雄歷任瓊海市工商局副局長、瓊海市溫泉鎮委書記、瓊海市委常委、嘉積鎮委書記、瓊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瓊海市委副書記(正處級)等職務,直到2014年辦理退休。
陳列雄退休一年后,東窗事發。2015年4月23日,因涉嫌受賄罪,陳列雄被刑拘。同年5月6日被依法逮捕,并被開除黨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據檢方指控,在10年的時間里,陳列雄利用其擔任嘉積鎮鎮委書記、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849萬元、港幣80萬元,并在海口“國瑞城”購買了兩間商鋪。
幫忙擺平拆遷收錢
陳列雄登上仕途后,在一片歡呼聲中逐漸喪失了黨性原則,被自欺欺人的僥幸心理迷惑,最終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2002年起,陳列雄在瓊海市領導任上,趕上了瓊海房地產大開發的好光景,各路房地產開發商、工程老板都把貪婪的目光轉向了他,以尋求更多賺錢的機會,而陳列雄也沒有讓他們失望。
法院查明,海南永某制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由何紀遠擔任法定代表人。2002年4月2日,在時任瓊海市委常委兼嘉積鎮委書記陳列雄的幫助下,該公司向嘉積鎮購買了80畝工業用地建設制藥廠。
在該地拆遷過程中,何紀遠找陳列雄出面幫忙清理地上附屬物等事宜。陳列雄答應幫忙,并親自出面協調。之后,該公司更名為海南永某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永某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并將上述土地變更為城鎮住宅用地,開發了房地產項目。
“2012年4月18日,陳列雄的小舅子王新國來買房,陳列雄便打電話給我。考慮到他曾經幫過我,我只好答應給他打折。王新國以133.2184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套房子。”何紀遠稱,他還把這筆購房款送給陳列雄,做了順水人情。
了解陳列雄的人都知道,陳列雄在瓊海市官場近30年,積累了各方面的人脈關系,加之他還掌握著實權,很多人找他去擺平拆遷、土地審批等難題。
2010年,海南新某實業開發有限公司擬購買該公司所屬的一塊土地,因該塊土地需要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變更原用地批文內容才能掛牌出讓。為此,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郭賢釗請求陳列雄幫忙,幫助該公司中標及協調處理青苗補貼、搬遷等事宜。
2011年,郭賢釗先后送給陳列雄150萬元。經陳列雄出面協調,海南省國土資源廳重新下發批文,瓊海市相關部門也及時組織土地掛牌出讓,該公司順利中標,取得了土地使用權。
協助中標抽百萬油水
多年的權錢游戲讓陳列雄悟出一個“公理”:只要別人有求于自己,只要能為別人辦事,只要是涉及工程之類的事,必定會得到豐厚回報。
2004年初,隨著瓊海房地產開發的迅猛發展,瓊海市政府所在地的嘉積鎮政府決定要建一座綜合圖書館。
消息傳出,個體工程老板王會雄托人找到時任瓊海市嘉積鎮委書記的陳列雄,懇求陳列雄能在工程項目上給予關照。后來,王會雄掛靠瓊海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標,承建了嘉積鎮綜合圖書館及附屬工程項目。
工程動工后的一天,王會雄籌集了50萬元現金,當晚來到陳列雄家中送給了陳列雄,兌現了當初的承諾。
到了2005年7月,圖書館及附屬工程接近完工,可工程款還沒全部撥付。王會雄又送給陳列雄50萬元。很快,經陳列雄審批,嘉積鎮政府將工程款支付給瓊海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8年6月,工程承建商王乙立聽說瓊海市政府建設萬泉河中路,涉及瓊海市水泥廠等4個集體企業的拆遷安置,市政府決定在市政大樓后側建設集體安置住宅小區安置職工。
經多方求證后,王乙立很快找到陳列雄幫忙,希望承建這個工程項目,并增加項目用地規模。陳列雄答應幫忙,并主持市委領導辦公會議確定保障性住房為320套,由原來的3棟樓增加到4棟樓。
最終,在陳列雄的具體運作下,王乙立掛靠江西某建筑公司一舉中標并承建上述工程項目。2009年9月初,工程快竣工時,王乙立送給陳列雄50萬元。
據坊間傳聞,陳列雄一直擔任瓊海市溫泉鎮、嘉積鎮“一把手”,并于2003年擔任瓊海市委副書記,手握實權。有人想要拿到瓊海的工程項目,必須要經過他。每一次幫忙“說話”,他都會收取1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的“回扣”。
記者了解到,陳列雄不僅在土地工程領域大搞權錢交易,他還抓住鄉鎮換屆調整干部的機會,插手干部選拔、干擾組織人事任用。
2010年,為得到陳列雄的提拔,梁平波多次邀請陳列雄吃飯,并送給陳列雄10萬元;2011年9月,瓊海市鄉鎮換屆,陳列雄主動向市委主要領導推薦,幫助龍登甲順利當選嘉積鎮副鎮長。龍登甲事后一次性送給陳列雄30萬元。同時,陳列雄還收受潭門鎮鎮長楊駿等3人共40萬元。
不問蒼生問“大師”
“這些都是我在紀檢部門和檢察機關主動供認的,我都沒有異議,不用再一一舉證和質證了吧……”
2016年9月9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時,陳列雄似乎有點不耐煩,當場發話“指示”審判長,對審判程序提出“指導意見”,認為開庭審理太過“形式主義”。
隨后,他又在法庭上開始“表揚”自己,認為主要犯罪事實都是他主動承認,應當認定為自首。而且,他雖然辦事收錢了,但每一次辦理請托事項都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并沒有其他違法行為,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
“這樣的話,我要求從輕……”說到這,陳列雄又開始“指導”審判長,“從輕的話呢,11年,這樣是最好。”
然而,對于自己的腐敗行為,陳列雄始終心存僥幸,本來以為退休了便可以平安著陸,更不會從“明星官員”淪為被告人,成為國家和人民的罪人。
據當地媒體報道,陳列雄不思悔改,沒有向組織、紀委自首,反而經常去廟里燒香拜佛,求助算卦的“大師”,聽“大師”的話去放生烏龜。
“收了錢有點害怕、緊張嘛,怕事情敗露。跟‘大師’說說,心里就好受一點。”陳列雄供稱。“大師”說他絕對沒事的,放心好了,助長了他去繼續撈錢的行為。
退休之后的陳列雄頤養天年,住在瓊海市南方花園近200平方米的豪宅里,享受著政府給他的各種待遇,用存放于小舅子那里的900余萬元贓款買了兩間商鋪。熟料,退休1年后的2015年1月,陳列雄被查。
近日,海南省一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陳列雄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編輯:秦云
關鍵詞:陳列雄 不問蒼生問大師 被判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