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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遏制家庭暴力 必須大力普及反家暴法律知識
原標題:遏制家庭暴力須用法律利器
據《現代快報》9月10日載:幾天前,在江蘇無錫的一間出租屋內,26歲的安徽女孩黃某某被丈夫戴某某虐打致死,施暴原因很可能是因為她跟男同事吃了個飯。目前,該男子已被批捕,警方正對該案做進一步調查。江蘇省婦聯則回應稱將加大反家暴法的宣傳,面對家暴千萬不要忍氣吞聲。
透析從這則新聞事件,可以看出,有大男子主義的男人仍然有這樣的舊觀念:認為打老婆是家庭矛盾,并非違法犯罪。但是,法律早已規定,實施家暴就是犯罪。
近年來,家庭暴力已成公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此前,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顯示,中國2.7億個家庭中,大約有30%存在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認遭受過配偶的暴力,14.4%的男性承認打過自己的配偶。每年約40萬個解體的家庭中,25%緣于家庭暴力。特別是在離異者中,暴力事件比例高達47.1%。因此,為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繼續發生,中國首部反家暴法應運而生。
從2016年3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作為中國首部反家暴法,該法律明確了家庭暴力的性質和法律責任,讓清官難斷的“家務事”有了國法可依。反家暴法出臺之后,跟其他法律共同形成法律框架,就能更好制約家庭暴力行為。新法落地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護,與此同時,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維權、有關部門如何有效執行法律條款,成為人們關注焦點。
遏制家庭暴力須用法律利器。必須加大法律普及力度,讓全體家庭成員知曉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這部法律。因為一直以來,受傳統封建文化的影響,家庭關系中依然殘存著男權中心主義,對于傳統家庭而言,某種程度上依然視家暴為宿命,甚至不知道家暴是一種違法行為,在無知中選擇逆來順受、忍氣吞聲。
可見,要改變這種現狀,需要普及反家暴法律知識,將立法賦予的權利、司法嚴懲家暴犯罪的制度安排廣泛傳遞,為個體自救奠定基礎。在深入普及法律的過程中,引導家暴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擺脫傳統世俗觀念,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只有充分認識到,家庭暴力不是私人和家庭之事,而是一種社會現象,是社會治理的題中之義和重要任務,反家暴才能上升到一個新的臺階。
編輯:曾珂
關鍵詞:遏制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