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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9月1日起 36種“救命藥” 納入醫保報銷
云南網訊 記者昨日從省人社廳獲悉,自9月1日起,全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統一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國家藥品目錄》),將36種國家談判藥品納入醫療保險乙類藥品范圍,目錄所列藥品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這36種藥品多是重大疾病治療用藥、兒童用藥、急搶救用藥、職業病特殊用藥及臨床價值高的新藥、地方乙類調整增加較多的藥品等。也多為高價剛需藥,大多都是患者熱盼的腫瘤專用藥品,以及治療心血管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的藥品。與2016年平均零售價相比,國家談判后比原價平均降幅達到44%,最高的達到70%,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后的支付標準低于周邊國際市場價格,大大減輕了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也兼顧了醫保基金的負擔能力。
36種高價剛需國家談判藥品,納入新版國家藥品目錄,意味著參保人員可以享受兩層次的“福利”,一是經國家談判這些藥品價格降下來了,最高降幅達70%,同時,還可享受報銷,按醫保目錄的乙類藥品報銷,報銷比例因各地的醫保政策有所不同,但最終患者自費部分大大減少。
我省在執行國家藥品目錄調整的文件中明確,自9月1日起,全省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統一執行2017年版國家藥品目錄。我省新版藥品目錄發布前,現行藥品目錄及數據庫仍按原規定執行。人社部36種談判藥品按照附表中的比例先行自付后,納入報銷,不再承擔乙類藥品自付比例。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統一試行,執行中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同時,省人社廳官網還公布了《人社部36種談判藥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情況表》,要求各級人社部門要認真落實好統籌地區國家藥品目錄實施工作。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藥品 納入 醫保 報銷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