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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熊孩子”借共享單車應成為鐵的原則

2017年08月17日 15:39 | 作者:郭文斌 |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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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我剛下課、著急回家,手機沒電了,能借用一下您的共享單車嗎?”這是近日南都記者在廣州石牌橋地鐵站附近做兒童借騎共享單車的社會實驗。11歲的“熊孩子”輝仔借口自己急于回家但手機沒電,求助路人掃碼開共享單車讓他騎回家,并支付路人一元車費。在實驗前,15名隨機受訪者都表示,出于安全考慮,絕不會把車借給小朋友。然而,和事前采訪不同,實驗中近六成的參與者都愿意掃碼把自己的共享單車借給輝仔。(8月15日《南方都市報》)

8月3日,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聯合出臺《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其實,不用這個規定,孩子不能騎自行車也是常識,然而,記者的街頭實驗表明,拒絕“熊孩子”借共享單車的結果并不樂觀。這令人擔憂,拒絕“熊孩子”借共享單車本應成為鐵的原則。

不到年齡騎自行車是很危險的事,一方面孩子不太熟練掌握騎車技術,容易出事故,另一方面是孩子對交通規則的理解不全面,也容易出現違反交通規則,如此,孩子騎自行車是很危險的事,但由于出現共享單車,一些孩子也想嘗試,為了能夠騎到共享單車,就會向大人求救,沒想到的是,大人對孩子倒是很慷慨,多愿意借,這看似好心的行動,卻是將孩子推向了危險的懸崖,這不是在愛孩子,而是在害孩子,一旦孩子出現交通事故,借給孩子共享單車的大人也是脫不了干系,畢竟已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據了解,早在半年前,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陸續聯合共享單車企業、校園社區規范未成年人騎行。校園、社區舉辦兒童騎行安全講座,企業方對用戶注冊實行實名制管理,并在運營車輛貼上未滿12歲禁騎小黃標。 ofo、摩拜等多家共享單車企業都向用戶發起了12歲以下兒童別騎單車的倡議,呼吁公眾關注此事。可即便是如此,也仍有一些大人借共享單車給孩子騎。今年3月26日,上海天潼路,一位11歲男孩在使用共享單車過程中與客車相撞,被卷入車底身亡。這是發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滿12歲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單車致死案例。7月19日,死者父母將ofo連同肇事方訴至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索賠878萬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機械密碼鎖具并更換為更安全的鎖具。近來孩子騎共享單車出現事故的也不少,保障孩子的安全就是拒絕借共享單車給孩子的最大理由。

拒絕“熊孩子”借共享單車應成為鐵的原則,這要深入人心,要成為最起碼的意識,這不僅需要不斷的宣傳,更需要提高民眾的安全意識。不要出現好心幫倒忙,不要因為你的好心而害了孩子。當然,企業也要給共享單車加更多的“鎖”,除了讓孩子難以開啟共享單車,還應該對出借共享單車的行為進行提醒和警告,從而避免悲劇的發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單車 共享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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