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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蚌埠規范管理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建議獲采納
民革蚌埠市委會建議獲采納
規范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
本報蚌埠訊 為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管理,民革蚌埠市委會通過調研,針對長期存在的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用人程序不夠規范、用人數量難以控制、用人素質參差不齊、用人待遇沒有保障等問題,撰寫了《關于規范管理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的提案》,提出了明確管理權限,加強對使用數量的監督審核;實施計劃管理,制定統一管理辦法;實施全員聘用,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逐步過渡;實行崗位績效薪酬制度,制定統一規范的薪酬管理辦法;加強監督檢查落實等建議。
提案被相關主管部門高度重視,近日,蚌埠市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人社局等單位分別派員就提案辦理落實進行征詢意見、溝通協商。針對民革提出的“臨時聘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建議由政府出臺蚌埠市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管理工作辦法,由政府主導,市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用人單位權責清單、職責履行、職能調整等情況,負責編外人員管理的綜合協調、聘用員額審核,并從實際出發從嚴從緊控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編外聘用人員公開招聘的指導和監督、崗位薪酬指導意見的制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對勞務派遣的監管等;市財政局負責加強對編外聘用人員經費的監督管理。不斷規范蚌埠市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的管理工作。(沈超群)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聘用 人員 機關 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