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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檢察院檢察長出庭抗訴民事案件 系全國首例
8月10日上午,安徽省高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民事抗訴案件,安徽省檢察院檢察長薛江武依法出席法庭。據了解,作為省級檢察院檢察長、大檢察官出席民事抗訴法庭,這在全國尚屬首例。
丈夫借款,妻子是否應承擔債務清償責任?是這起民事抗訴案件的焦點。2016年8月,由于不服安慶市中級法院的二審、再審裁定,馬芳向安慶市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2016年11月,安慶市檢察院經審查后,提請安徽省檢察院就該案向安徽省高級法院提出抗訴。經隨機抽取,薛江武成為此案的承辦人。
馬芳涉及的借貸糾紛案件,是由其前夫劉銳借款而引發的。劉銳曾是安慶市一名銀行行長,2013年7月至10月分三次向許林借款100萬元。此后因債務糾紛,許林于2014年5月起訴至安慶市大觀區法院,要求劉銳及馬芳償還借款及利息。
2014年9月,安慶大觀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借款發生在劉銳與馬芳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支持許林對劉銳、馬芳償還有關借款及利息的要求。
一審判決后,馬芳提出上訴,認為劉銳的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自己不應對此債務承擔共同還款責任,請求安慶市中級法院駁回許林要求她對劉銳的借款承擔共同給付義務的訴訟請求。
此后,安慶市中級法院二審駁回了馬芳的上訴,維持原判,馬芳又提出申請再審,但2016年8月,安慶市中級法院駁回了她的再審申請請求。
薛江武接手案件后,對案卷進行了仔細審查,擬定詳細的調查了解提綱,逐一約見馬芳、劉銳、許林,圍繞借款來源、走向、借款原因及馬芳是否知曉借款等核心問題,向3人提問。安徽省檢察院還調取了案件當事人銀行卡的銀行流水、交易明細,以及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對全部涉案人員作的詢問筆錄等。經過審查,薛江武認為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適用法律確有錯誤,遂依法定程序向安徽省高級法院提起抗訴。
在法庭調查過程中,薛江武代表安徽省檢察院宣讀了抗訴書,并給出了3點抗訴理由:案涉100萬元債務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認定借款為馬芳與劉銳夫妻共同債務有違立法本意;本案適用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予以裁判,損害了馬芳的合法利益。
“我國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確立了夫妻一方舉債構成共同債務,必須具備‘為夫妻共同生活’、‘為家庭共同生活’、‘為夫妻共同利益’等前提條件,只有具備其中一個前提條件的債務才屬夫妻共同債務,才能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償還責任?!毖湔f。
在隨后的庭審中,圍繞劉銳向許林借款是否與馬芳有合議、夫妻是否分享利益,100萬是劉銳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等事實和法律適用問題,開展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
薛江武認真聽取各方意見,依據事實和法律,發表了出庭意見。此案并未當庭宣判。(該案申訴人與被申訴人均系化名)
據悉,為貫徹落實司法體制改革精神,安徽省檢察院專門出臺了《安徽省檢察機關員額內檢察官動態管理辦法(試行)》,積極倡導各級院領導親自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薛江武檢察長此次辦理的民間借貸糾紛案,對各級檢察院領導干部辦案工作,起到了重要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編輯:曾珂
關鍵詞:安徽省檢察院檢察長 出庭抗訴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