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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出入私人會所,僅免職談何“從嚴查處”
8月8日下午,中紀委官方網站轉發湖北紀委通報稱,十堰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邱劍明違規出入私人會所被免職。此人多次前往涉訴案件老板所經營的“軍貿商城”7樓接受宴請,其中在2016年12月4日晚喝了一些紅酒。根據規定,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等違規違紀行為將被嚴肅查處。(8月9日《重慶晨報》)
十堰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邱劍明,多次前往涉訴案件老板所經營的“軍貿商城”7樓接受宴請被免職,顯然不像是“嚴肅查處”“從嚴查處”,其處理更像是輕描淡寫,值得關注。
官員出入私人會所,是很嚴重的違紀行為。早在2014年5月,中央紀委、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就曾下發通知,要求黨員領導干部承諾: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執紀,嚴肅查處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等違規違紀行為,嚴格責任追究,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威懾。2016年4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召開的部分中央企業、中央金融機構紀委(紀檢組)負責人調研座談會上強調,對出入私人會所,組織隱秘聚會的行為,一律從嚴查處。
邱劍明的行為涉嫌違反多項規定。邱劍明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了《關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的精神。“多次前往”涉訴案件老板所經營的“軍貿商城”接受宴請,則涉嫌向涉訴案件老板通風報信,與涉訴案件老板共同商討與案件有關的陳述、推理,存在與案件有關的“串通”行為,違背了司法部門工作人員應當遵守的職業道德、行業紀律。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邱劍明“多次前往”涉訴案件老板所經營的“軍貿商城”接受宴請,雖然沒有依據證明其行為與案件公正性的關聯,但涉訴案件老板作為商人,不可能傻到做賠本買賣的地步。涉訴案件老板多次請吃,必然有所收獲,導致影響司法公正,破壞司法公平,侵犯案件其他人的權利;邱劍明“多次前往”,必然有損行業紀律和行業作風,有害與案件公平、公正相關的情節。邱劍明不可能連這一點基本常識都不懂,他不收手、不知止,寧愿與涉訴案件老板“套近乎”,也不守紀律,不要臉面,暴露了其性格和行為已經瘋狂跑偏。
所以,一來,相關方面應當認真調查邱劍明“多次前往”私人會所的違紀情況,認真調查涉訴案件老板與邱劍明個人之間的恩怨,看他們究竟有何交往,是否存在見不得人的勾當;二來,邱劍明違規出入私人會所被免職只是第一步,需要在上述調查及其他情況更為清楚的前提下,對邱劍明的違紀或違法行為作出更嚴肅的處罰。只有這樣,被處罰的邱劍明才會心服口服,其他黨員干部和司法工作者才會受到警示,社會公眾才會拍手稱快。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私人 案件 出入 邱劍 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