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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時代,隱私拒絕“裸奔”
一天收到十幾個保險推銷電話;郵箱里經常出現釣魚郵件;社交賬號被盜……現在,很多人都有一種恐慌心理:我的隱私是不是在“裸奔”?
大數據時代,人們在移動設備上、搜索引擎中、常用網站上留下了自己零零碎碎的痕跡,在許多消費場合留下了形形色色的記錄。借助于不斷發展的數據計算分析,那些有意于利用這些數據的人,可以輕而易舉地利用這些零碎的數據信息拼湊出一個現代意義上完整的人。
如今,數據被奉為一切服務的起點與終點,是一筆巨大的財富。而我們的隱私,也成為了很多不法之徒眼中的一塊“大肥肉”。倒賣個人信息的案件屢屢見諸報道。隱私“裸奔”成為社會之痛。然而,網友們上網總是要注冊賬號的,快遞單子上總是得寫明白電話跟收件人的,網上投簡歷個人信息總是越詳盡越好。公民個人最多可以做到少注冊幾個賬號、涂黑快遞單子再扔掉包裝、將簡歷信息盡量設為加密。
顯然,這遠遠不夠。隨著共享的信息資源越來越多,想要讓自己的信息“隱身”根本不可能做到。技術的膨脹式發展使我們自身設置的壁壘顯得不堪一擊。有人說:互聯網比你自己更了解你。這絕不是夸大其辭。大數據已經印證了這句話。
科技的進步需要法律法規以及制度的相對完善。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了《關于打擊倒賣公民隱私數據的辦法》;2017年6月1日,《網絡安全法》正式實施。對于大數據的整肅讓人們稍微安心了一些,數據和隱私泄露的現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大數據時代保護個人隱私,技術和法律是重中之重。在技術上,一是要防止不法之徒入侵個人系統,收集和使用私人信息;二是要規范信息管理人員的權限,嚴格限制管理者的權限。在法律上,要規范信息的使用,既要為依法合理地搜集處理大數據信息提供保障,也要確保信息處理過程中個人隱私不被泄露,不被用于服務和統計以外的目的。大數據時代,不能讓個人隱私“裸奔”。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數據 隱私 時代 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