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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照料假”需規避獨生子女就業困境
近日,重慶擬立法設立獨生子女“護理假”的新聞引發社會關注。中新網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已經有包括河南、福建、廣西、海南等地出臺了類似政策,獨生子女“護理假”時間在10到20天不等,這讓“百善孝為先”變得更加可行。(8月7日中國新聞網)
不可否認,“?;丶铱纯础比敕ê?,引發了職場人士因無假可休、分身乏術而可能被動違法的焦慮。如此語境下,多地規定獨生子女可休“照料假”,釋放出了敬老愛老、傳承孝文化的善意。然而,“照料假”雖好,卻難以實施;即便得以實施,也難以惠及所有獨生子女及其父母。對于公職人員來說,享受這個“照料假”,自然沒有任何障礙;但對于在企業上班的員工來說,“照料假”只不過是一個畫餅,非但無福消受,反而有可能誘發新的權益困境。
目前企業生產,大都執行的是計件工資制,多勞多得,即便是企業兌現了“照料假”,也不會兌現工資。一邊是有關部門不厭其煩地重申保護老年人權益,并設置“照料假”,工資照常發放;一邊卻是企業變本加厲地要求員工節假日加班加點,甚至肆無忌憚地“貪污”員工的加班工資。出現這種情況,勢必會有法律人士挺身而出,建議員工通過投訴、打官司等途徑,向用人企業討要“照料假”等休假權,去以卵擊石。
殊不知,即便是員工打贏了這場官司,討回了休假權,但等待他們的將是企業以各種理由發難,甚至讓其卷鋪蓋走人,丟掉了賴以生存的飯碗。所以說,如果員工向企業爭休假權,非但討不回公道,反而會失去更多的權益。退一步講,即便是“照料假”得以實現,企業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可能會采取極端的應對措施,設置歧視性門檻,在招工上拒收或少收獨生子女。果真如此的話,“照料假”非但未能給企業員工及其父母帶來實惠,反而給就業制造了困境,間接傷害了部分員工的基本權益。
果真如此的話,一個“照料假”規定,非但未能給企業員工帶來實惠,反而給獨生子女就業制造了困境,間接傷害了部分員工的基本權益。因此,執行“照料假”,首先應規避企業對獨生子女的就業歧視。換言之,落實“照料假”政策,尚須制度保駕護航。有關部門必須針對企業員工制訂保障休假權等具體細則,使員工足額享受到現有的假日福利;特別是,勞動保障部門在監管上要強力跟進,嚴厲制止和打擊企業克扣假期等侵犯員工權益的違法行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照料假 企業 員工 獨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