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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吃拿卡要” 或“拔毛吸血”——一些基層“微腐敗”現象調查
新華社記者范春生
遼寧省紀委日前通報了7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件,其中4起涉及“微腐敗”,當事人或被移送司法機關或受黨紀處理。
新華社記者追蹤調查發現,一些基層“沾錢”的領域易滋生“微腐敗”,因其隱蔽性強、損害老百姓切身利益,必須扎緊制度籠子、有針對性加強監督并完善法律法規,從根子上防治“微腐敗”。
基層直接與群眾生產生活相關的組織機構是“微腐敗”的“多發地”。比如村民委員會,掌握著村民集體財產,扶貧對象、補貼發放、低保辦理、土地征收等,都要經過村委會具體落實,一旦監管不到位或制度出現漏洞,便容易引發腐敗。
在遼寧省紀委此次集中通報的扶貧領域4起“微腐敗”案件中,最為典型的一起是丹東市寬甸滿族自治縣毛甸子鎮寶石村扶貧互助社原理事長程顯英、原理事兼報賬員溫海澤、寶石村村民程謨遠挪用扶貧資金問題。
據遼寧省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2015年11月,程顯英、溫海澤、程謨遠利用管理扶貧互助資金的職務便利,采取偽造借款手續和借款人簽字的方式,分3次挪用該社扶貧資金26.4萬元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使用。程顯英、溫海澤、程謨遠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扶貧資金全額退還。
擁有資源的單位也易滋生“微腐敗”。比如水土、林業、礦山以及衛生、醫療、教育等,出現“微腐敗”現象多,群眾抱怨聲大。
錦州市下轄的義縣經濟局原副局長關某某,作為一名副科級干部,連續5年自發福利8700元,其間還吩咐下屬單位給其逐月補發工資,屬于典型的“微腐敗”。今年3月,他被義縣法院認定構成貪污罪。
遼寧省委黨校教授周維強認為,“微腐敗”雖然金額不大,但關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損害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不加以治理危害較大。“微腐敗”表現為“小”“多”“近”三個特征:小,小官小貪;多,次數多、形式多;近,就在群眾身邊。“相比于‘大老虎’,群眾對身邊的‘小蒼蠅’更有切膚之痛。”他說。
“2016年,全國共處分鄉科級及以下干部39.4萬人,增長24%,其中處分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7.4萬人,增長12%。”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工作報告中發布的這組數據,表明中央嚴查基層“微腐敗”的力度和決心。
受訪的專家學者及司法人士表示,治理“微腐敗”應分解責任,層層落實,在打好突擊戰的同時,也要打贏攻堅戰。歸根結底,要揪出那些在群眾身上“拔毛吸血”的腐敗分子,清除死角,形成震懾。
在周維強看來,隨著《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的出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治理“微腐敗”有了更為堅實的制度保障。下一步,需要在落實黨內法規時進一步細化,分領域、分層級加大“微腐敗”治理力度,加強對基層領導干部和普通公務員的權力監督和制約,提高信息公開和政務透明程度,根據已有案例分析廉政風險點,進一步完善“微腐敗”的治理體系。
“懲治‘微腐敗’,須標本兼治。”遼寧社科院研究員張萬里說,對已發生的這類案件,做到“零容忍”,這是治標。同時,要鏟除滋生“微腐敗”行為的土壤,營造廉潔環境。(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基層微腐敗 吃拿卡要 拔毛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