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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新房建設應注重防范地質災害
當前,從江西省宜春市新農村建設情況看,農村建房越來越多,越來越好,但一些地方農村的新房新村防洪抗災設施不夠健全,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較弱。今年入汛以來,宜春市不少山區依山切坡而建的民房被山體滑坡沖擊倒塌,造成群眾生命財產受到較大損失。
筆者通過走訪一些村莊了解到,導致農村新房新村建設防抗自然災害能力不強的主要原因:一是農民建房缺乏安全意識。新房新村建設規劃滯后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一些農民因搶建、濫建,對房屋安全考慮不足;一些山區居民住宅在坡雜地采取后削坡、前填方的辦法,依山面谷而建;有的建在河溪邊、山塘水庫邊等災害易發地段。在農村居民建房資金有限的情況下,普遍存在后坡無排水溝渠系統,甚至存在將房屋后墻、柱、梁、板直接架設在人工邊坡之上的危險情形。二是一些地方建房用地環境不好。一些基層單位為了少占耕地,甚至想騰出更多的用地指標去搞建設,導致在安排農村建設用地上設置了不少選址條件,安排山體地質構造條件差的地方建房,成為農村建房致災的重大隱患。三是山地過度開發改變地質構造。由于不合理的邊坡開挖等,特別是山地綜合開發過多追求經濟效益,超坡開發、過度開發,人為破壞了自然植被,改變了地質結構,增強了潛在的致災危險性。
建議:
科學規劃。從實際出發,針對不同地區地質災害的成災背景和經濟發展狀況,科學制定近期與長遠相結合,建成小康社會與防治地質災害相結合,功能區劃分合理,配套設施完善的規劃,用于指導和規范新農村建設。
統籌安排。一要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新農村建設沒有固定模式,沒有統一標準,要在新農村建設規劃指導下,根據城鄉建設規劃、用地規劃、財力資金、群眾意愿、輕重緩急以及地質情況,本著節約原則,充分立足現有基礎進行房屋和設施改造,把新建和整舊有機結合,防止大拆大建,加重農民負擔。二要相對集中。發揮新農村建設區別于農村居民分散建房的集中優勢和規模效應,集中解決一家一戶建房較難解決的“三通一平”等公共問題,完善基礎設施配套,避免簡單拆舊翻新,出現“只見新房,不見新村”的現象。三要實施“造福工程”。對不適宜居住、地處地質災害險區及江河、水塘邊興建的危房,要制訂計劃盡快動員搬遷,避免險情頻出、疲于應付等問題發生。
綜合治理。新農村建設中要處理好農村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的關系,在地質災害危險區、易發區內,在較大坡度的山地和水土流失區,要嚴格控制墾殖。要結合解決現有存在的地質災害隱患,積極采取“一封二減三搬遷”的防治措施,通過封山、開挖排水溝渠,削載減荷等工程措施進行治理,消除隱患。
(作者單位為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政協辦公室)
編輯:梁霄
關鍵詞:農村 新房 建設 地質 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