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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宛如大片”:天津銀行分行里的23億驚天騙局
2017年7月5日上午9點半,濟南市中院第五審判庭內,隨著“叮鈴、叮鈴……”鐵鏈拖地的一陣陣聲響,四名面色凝重、身穿橙色坎肩的嫌犯被法警押著依次帶入法庭。他們是這場23億元驚天騙局的“導演”、“主演”。
他們曾身穿銀行工裝、謊稱自己是銀行行長,大張旗鼓的到企業考察;他們曾溜進銀行VIP室冒充工作人員,裝模作樣的操作著未開機的電腦;他們偽造了足以亂真的企業、銀行全套的公章和印鑒,仿冒出23億存單蒙騙存款單位;他們精心設計的連環騙局洞穿了多家金融機構的安保體系,至今使其糾葛不斷、訴訟纏身……
隨著銀行詐騙案刑事一審判決的終結,這場驚天騙局內幕終于浮出水面。
一切還要從騙局被識破的那一刻說起。
連環騙局
2014年11月27日下午,天津銀行濟南分行內發生了一場爭執。
原來,郵儲銀行河南分行和光大永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光大永明”)達成了資金托管協議。作為托管人的郵儲銀行河南分行正將20億元存款存入后者在天津銀行濟南分行的活期賬戶內。
可是,當雙方人員到達天津銀行、找到領導給他們的對接人----自稱天津銀行濟南分行行長助理的張承康時,張從VIP室打印出一份20億元的《單位定期存款證實書》遞給他們。
此時,一場精心布局、環環緊扣的驚天騙局,眼看著只差一步就要得手。可郵儲銀行和光大永明工作人員都來自金融行業,對銀行業務十分熟悉,當即提出了質疑——大額《單位定期存款證實書》應從銀行柜臺打印、出具,這VIP室看起來更像一個貴賓休息室,怎么能隨便辦理如此重要的柜臺業務?兩人堅決拒收;這位“行長助理”卻一再解釋,銀行系統無法聯網,操作流程絕對規范。雙方爭執不下。
一連三天,直到2014年11月29日,眼看騙局無法實施,“行長助理”提出,將款項退回郵儲銀行。完全不符合銀行間同業匯劃的做法,引起了天津銀行的警覺,同時銀行人員發現《單位定期存款證實書》竟是假的,當即報警。當警方介入后發現,不僅《單位定期存款證實書》是假的,銀行印鑒是假的,甚至連“行長助理”也是假的。
一想到賬戶內的20億元險些神不知鬼不覺地消失掉,現場人員不由得驚出一身冷汗,一起高達23億元的驚天騙局就此被揭開。
所幸的是,20億元存款騙局被識破,可根據警方調查結果,卻有一筆3億元的存款已被這一騙術高超、分工明確、配合緊密的詐騙團伙悄然轉出。
法庭上,身帶鐐銬的四個人從右至左,謝天負責找錢,他先是聯系到廣發銀行北京分行3億元資金;張承康以天津銀行副行長的身份,尋找貸款企業——山東德州樺超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樺超化工”);崔世林負責偽造公章、印鑒;畢業不滿一年的女大學生韓林林一人分飾二角,扮演天津銀行與合眾資管人員。
有了資金,有了企業,可樺超化工的經營和資產狀況達不到貸款標準。這一騙局最為關鍵的是,如何讓資金從“金主”進入到企業的賬戶,為中間人帶來巨額的收益。于是,這四人聯袂設計、上演了一個令人眼花繚亂的騙局。
兩次的詐騙手法如出一轍,案發地均是天津銀行濟南分行,因為這是其最佳的資金“出口”。在庭審中,對外自稱是天津銀行濟南分行副行長的張承康稱,“當時銀行給我辦了工資卡,還有工牌。我也誤認為自己是銀行員工。”在最終的法庭判決中,張被認定為“與天津銀行濟南分行有業務往來的中介人員”。他在天津銀行一面以“高管”身份蒙騙存款機構,一面能夠拿到存款機構的印鑒、公章進行偽造、詐騙銀行。
可是,作為“金主”的廣發銀行與作為“出口”的天津銀行之間并無同業存款合作,而且同業間存款利率又低又不算業績,銀行也往往沒有動力拆借。
作為職業的“資金掮客”,這當然難不倒謝天、張承康等人。根據法庭審理結果,他們先是找到了與廣發銀行、天津銀行都有同業存款業務的江蘇銀行南京下關支行以及合眾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眾資管”)的相關人員,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架設起一條資金的“通道”。
合眾人壽2016年年報“未決訴訟”中披露了這筆3億元的流向——先是“廣發銀行、江蘇銀行與合眾資管三方簽訂了2014專戶92號《委托資產管理合同》……合眾資管2014年5月27日接受廣發北分投資指令,將3億元投資于江蘇銀行南京下關支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爾后,江蘇銀行又與合眾資管等簽訂了2014專戶82號《委托資產管理及托管合同》,合眾資管同一天又“將3億元投資于天津銀行濟南分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3%”。
當時,一年期銀行同業存款公開市場價是年利率5.5%,為何“金主”廣發銀行和作為“通道”的江蘇銀行卻選擇年利率只有3%、3.3%的一般性存款呢?經法庭調查得知,原來二者分別與資金使用者——樺超化工另外簽有協議。
根據一份由廣發銀行為托管人、民生證券公司為管理人、樺超石化為委托人的《民生證券理財22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廣發銀行收取樺超石化托管費1100多萬元;江蘇銀行也與樺超化工簽訂了一份《投行高端財務顧問協議》,收取了企業170多萬元顧問費,獲得了一筆額外收益。
如是繞過重重阻礙,一條為金融詐騙為目的資金通道架設完畢。
可是,根據綠盾企業征信系統顯示,樺超石化從2014年連續三年被四個地方法院5次核定為“失信被執行人”,被劃入濟南市“老賴”黑名單,無法從任何銀行貸款。若一切合法合規,這3億元只能在銀行體系內游走,根本找不到出口放貸。
山東財經大學教授陳華指出,受宏觀經濟低迷的影響,企業有著越來越大的資金需求,但金融機為規避風險,更加收緊了貸款的口子。二者之間的矛盾,讓企業愿意付出更多的融資成本,讓資金掮客甘冒更大的風險。
于是,這一金融詐騙團伙聯袂上演了一場瞞天過海式的驚天騙局。
宛如大片的騙局
按照事先的設計,合眾資管派財務人員首先來到天津銀行濟南分行與張承康對接,開設了一個活期賬戶。一位銀行業人士介紹道,一切“非陽光業務”都是從活期賬戶上做手腳,因為若是定期賬戶,3億元一旦到賬,就會轉成定期存款、根本無法支取。
當合眾資管開設賬戶后,張承康利用其身份拿到了合眾資管的公章、印鑒進行偽造。同時,偽造的還有天津銀行濟南分行的各種印鑒以及制式相同的3億元《單位定期存款證實書》。
2014年5月27日,大學畢業不滿一年的韓林林穿著剛剛買來的、類似工裝的白襯衣和西裝在天津銀行濟南分行附近“待命”。接到張承康電話后,她立刻遛入銀行大廳旁的VIP室。
記者在天津銀行濟南分行看到,這間VIP室平時是開放的,有辦公設備,卻沒有銀行工作人員。當時,身穿工裝的韓林林端坐在電腦前,儼然一副銀行職員的模樣,她將一張事先偽造的3億元《單位定期存款證實書》放在打印機內,等待著目標的出現。
果然,合眾資管與江蘇銀行兩名工作人員隨后走了進來。他們此行的目的,是按照各自單位領導的要求來與張承康對接,將3億元活期存款轉成定期,并把《單位定期存款證實書》取回。
在張承康的安排下,韓林林開始裝模作樣的敲擊鍵盤、點擊鼠標,在電腦上填寫相關信息。這時,兩位存款人員根本沒有在意眼前這位“工作人員”的所為,只要他們看一眼屏幕,整個騙局就會立刻被拆穿,因為韓林林正在操作的那臺電腦壓根就沒有打開。
隨后,張承康拿著假《單位定期存款證實書》走出VIP室,一轉身躲進了洗手間,偷偷的蓋上了事先偽造的銀行印鑒,回來交給了合眾資管和江蘇銀行的人員。
當上述二人拿著存單離去時,表面上看,3億元存款已被轉成定期。他們或許做夢也無法想到,在銀行內拿到存單、見到的銀行人員和高管完全是假的。這筆資金仍是活期存款。
5月27日當天下午,就同好萊塢大片一般,“女演員”韓林林脫下銀行工裝,又搖身一變、喬裝成合眾資管的財務人員,帶著偽造的公章、印鑒再次來到天津銀行濟南分行要求把3億元轉出。
按照正規程序,銀行要對韓林林的轉賬支票進行驗印。可天津銀行的驗印系統并未發出警報,一次通過。這筆從廣發銀行來的3億元,經過江蘇銀行、合眾資管、天津銀行,最終悄然進入了樺超化工的賬戶。
可如何保證企業能夠安全的使用這筆資金一年呢?根據這一案件庭審記錄,江蘇銀行向合眾資管出具了“不提前支取”、“不質押”、“不抵押”、“不掛失”、“不開通網銀”的承諾;而合眾資管也向資金掮客謝天出具了上述“五不”承諾。顯然,這有違“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基本常識。
2017年7月5日,審判長公布的判決結果顯示,資金使用方——樺超化工獲得3億元前后總共付出了18%、5000多萬元的高額融資成本。雖然這遠高于銀行貸款利率,卻比借高利貸劃算的多。
其中,謝天拿到2600余萬元高息——其中的1100萬,作為存款利息給了“金主”廣發銀行北京分行,除去其他中間環節費用,謝天本人拿到了850萬元;假冒天津銀行高管的張承康從樺超化工獲得好處費1800萬元……一人分飾兩角的韓林林僅僅獲得了幾套衣服。
企業得到了資金,詐騙團伙分得了豐厚的回報,無論是作為“金主”還是“通道”的金融機構既算業績又有收入均所獲頗豐、皆大歡喜,整個騙局看似天衣無縫。爾后,樺超化工又向張承康等人提出了20億元的資金需求,甚至不惜提前拿出上一次3億元剩余的6000多萬元作為“利息和托管費”。
嘗到了上一次的甜頭,很快謝天等人聯系到更大的“金主”——郵儲銀行河南分行,同樣是這四人詐騙團伙,同樣架設了一條資金“通道”,并將20億元轉入了同一個資金“出口”——天津銀行濟南分行。
當張承康、韓林林再次坐在VIP室扮演著銀行職員,當他們拿著偽造的存單蒙騙前來的存款人時,當更大的騙局只差一步就能再次得逞之際,卻發生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根據2017年7月5日審判長公布的庭審結果,涉案的3億元資金中,目前有9000余萬元財物被凍結,將返還給廣發銀行北京分行,其余款項將繼續追繳。
近年來,隨著金融混業經營深化,突出表現在跨市場、跨行業的新業務大量涌現,這些模式往往交易結構復雜、交易。詐騙團伙精心設計的結構復雜、多層嵌套的資金通道,卻讓多家金融機構卷入訴訟的漩渦。
作為“金主”廣發銀行北京分行向《經濟觀察報》介紹道,2015年1月15日該行已起訴合眾資管,請求法院判令合眾資管返還3億元存款本息,2016年12月底一審判決廣發銀行勝訴,但合眾資管隨即提起了上訴。
同時,江蘇銀行也起訴了合眾資管,稱其給委托資產或委托人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資管公司則向天津銀行濟南分行提起刑事控告,“派人辦理3億元定期存款手續,天津銀行濟南分行工作人員出具了《開戶證實書》)……3億元并未存入定期賬戶,而被違規轉出”,要求天津銀行返還本金、利息。一般來說,司法判決遵循“先刑事再民事”的判決,上述糾紛訴訟混戰一直未有定論。
對于此案,樺超化工的集團辦公室主任向記者表示,“不知情,也無法回答任何問題”。但從多起樺超化工作為被執行人的司法裁定均有——“本院已窮盡財產調查措施,被執行人確再無財產可供執行”的表述來看,樺超化工似乎歸還3億元的希望較為渺茫。
為了追回這被騙走的3億元,眾多涉案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為追償損失或將展開新一輪民事訴訟。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大片 天津銀行分行 23億驚天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