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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把“葛宇路”當成慢作為的警示牌
近日,一則《如何在北京擁有一條以自己命名的路》的文章在網絡上引發熱傳。文章中稱,一位名叫葛宇路的學生從2013年起尋找地圖上的空白路段,并貼上自制的“葛宇路”路牌。隨后,高德地圖等地圖收錄這條道路,這條本來無名的道路竟以“葛宇路”這個人名來命名。(7月12日人民網)
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一條路,這樣的新聞,挺新鮮,也挺有趣。但很顯然的是,這并不符合相關規定。根據我國的《地名管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當然,若是知名度達到某種高度了,則是另外一回事。而新聞中的葛宇,顯然還達不到那樣的高度,但是,北京一條路卻以他的名字“被命名”了。這背后,的確反映出不少問題。但你又很難說,葛宇這樣的做法就大錯特錯,因為葛宇所鉆的空子,是這條路是無名路而已。
對于這樣的事情,許多人的第一想法,都是批評與質疑電子地圖把關不嚴、審核不嚴。因為,這條路的準確消息是,目前還沒有被命名,但是,在不少電子地圖上,這條路卻成為了葛宇路。若是相關電子地圖在把關與審核方面能做得更好,那這樣的鬧劇便可避免。這樣的批評,還是有一些道理的。而這,其實也與網絡餐廳、網店等一樣,相關平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甚至可以說,若造成不良影響,還應承擔相應后果。
而葛宇路,似乎并沒有帶來不良影響,反而帶來了一些積極作用。先舉個例子,在深圳市南湖街道辦前面,曾有一條無名路,結果這里成為違停車輛的避風港,因為交警不知如何開罰單,而這直接帶來的后果,就是造成擁堵。而若是有名了路,違停車輛必然不敢放肆,也不會造成沒有必要的麻煩。當然,因為違法相關規定,在此事上,無論是個人,還是電子地圖方面,都需要承擔一定責任,但都不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因為,真正應該承擔主要責任的是相關部門。據記者了解到,這條路從2007年就有了,而2013年才被葛宇命名為葛宇路。而如今,時間已經來到2017年。從有這條路到現在,時間已經跨過去10年,但這條路一直都沒有被命名,這背后相關部門的慢作為之慢,足以令人啞口無言。根據有關規定,道路名稱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命名,對于新修的市政公共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向規劃部門咨詢后,再開展管理工作。因為分工明確,若順藤摸瓜下去,很容易找出失職或慢作為的部門是哪個部門,主管部門應該查處下去,給公眾一個交代。
就此來說,這條無名路不妨就命名為葛宇路,并把其當成政府部門慢作為的警示牌,警示相關工作人員在做任何事情時,都不應該如此疏漏,都應該及時作為,避免給居民帶來不必要的困擾。而這,顯然是打造服務型政府的應有之義。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葛宇 葛宇路 相關 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