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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出庭應訴增五成 民權意識在提升
報載,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9日對外發布2016年度廣東省行政訴訟白皮書。白皮書顯示,2016年,廣東法院行政機關敗訴率為12.2%,同比下降5.77%。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增長近五成。(見7月10日的《人民法院報》)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增長五成,體現了對行政訴訟的重視,對民權的尊重,提升了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守法的教育高度,彰顯了官權與民權的訴訟權力的平等,可以逐步化解“告官不見官”的現象,從而贏得民心,值得稱道。
《行政訴訟法》雖然頒布實施20多年,但仍有很多地方存在著“民告官見不到官”的現象。有份權威統計表明,全國發生的行政訴訟案件中,“一把手”(行政機關負責人)作為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的比例竟然不到千分之二,這怎么能體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追究“民告官見不到官”的根源,一是“官尊民卑”的封建思想左右官員,他們認為“民告官”是一種“刁難”,是“犯上”行為。二是怕丟面子,他們認為“民告官”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有損官員的面子與政府部門的形象,為了維護自己的面子與形象,只好渺視法律,渺視群眾的人格尊嚴。三是法律意識淡薄,特權思想嚴重,他們不知道出庭應訴是在履行其作為被告人的法律義務,能提高官員依法行政的水平。殊不知,該履職時不履職,就是不履職盡責,也是對法律的渺視。四是問責機制不到位,難以形成約束力,導致“一把手”隨便可找個借口不出庭應訴。五是官本位思想嚴重,缺乏訴訟雙方地位平等觀念,瞧不起老百姓,他們認為與群眾對簿公堂,有失身份。
而今,廣東建立“黨委重視、人大監督、政府主導、法院推動”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機制,旨在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的法治意識和應訴能力,讓群眾滿意,其好處多多。首先是“一把手”把自己當公民看待,在法庭上與作為普遍公民平起平坐,平等對話,有利于增強普遍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心理平衡感,使他們相信和遵守法律,也體現了對普遍公民的尊重。其次是“一把手”當面傾聽來自群眾的真實訴求,能及時了解本部門的執法情況與不足,有利于面對面地協商解決問題,防止“打架扯皮”事情發生,從而提高訴訟效率和執法水平。同時是“一把手”放下架子,從“幕后”走到“臺前”,虛心接受法律的評判,無疑是對法庭和法律的尊重。另外是表明“一把手”不逃避,不搞特權,面對現實,勇于擔責,在公堂上見誠信和責任,是責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體現,有利于樹立政府機關的公信力,密切干群關系,從而改變群眾“信訪不信法”的現象。
廣東省“一把手”出庭應訴增長五成,為各地樹立了榜樣。只要各地都行動起來,采取跟進對策,讓“一把手”出庭應訴形成常態,真正把群眾當“主人”,才能把民權的尊嚴從法律上落到實處,才不失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真正讓群眾滿意。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應訴 一把手 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