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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36萬名居民享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居民可跨區域選擇
推進家庭醫生服務的開展,讓群眾遇到健康問題第一時間找自己的家庭醫生,是實現分級診療的重要突破口,也是通行的國際經驗。
記者從深圳市衛計委方面了解到,日前該部門起草了《深圳市家庭醫生服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這也是國內首部家庭醫生服務管理的規范性文件。該《辦法》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相關規定,在廣泛征求立法機構、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衛生計生系統、行業協會和社會公眾意見后而制定的。《辦法》的一大亮點,是允許居民跨區域選擇簽約的家庭醫生團隊,并可選擇多個團隊簽約。
2009年,深圳在全國率先依托社區健康服務中心開展家庭醫生服務。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91家社康中心、2833名家庭醫生,累計為79萬戶家庭、236萬名居民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其中,老年人、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群簽約率達68%以上。
記者注意到,7月10日,深圳市衛計委已在其網站公布《辦法》全文,并計劃于7月27日召開微信聽證,再次聽取社會公眾對《辦法》的意見和建議。深圳年滿18周歲的市民均可以通過關注深圳市衛計委官方微信“健康深圳”參與聽證。
■解讀
問題1 哪些醫療機構可以開展家庭醫生服務?
所有醫療機構都可以
目前,家庭醫生服務主要在基層醫療機構開展。但深圳的《辦法》對此并沒有強制規定,這意味著,所有的醫療機構,不管是大醫院還是社康中心,依法都可以開展家庭醫生服務。
問題2 哪些醫生可以當家庭醫生?
團隊第一責任人必須是全科醫生
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要求,現階段,家庭醫生服務是團隊式服務,因此與居民簽約的是一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
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的“標配”是全科醫師+社區護理人員,根據簽約居民的健康所需,可以“選配”公共衛生醫師、專科醫師、藥師、健康管理師、心理咨詢師、營養師、康復治療師、社(義)工等人員。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第一責任人必須是全科醫生。
問題3 家庭醫生提供哪些服務?
“基本+個性化”八大類服務
《辦法》規定,家庭醫生服務團隊可以提供八大類服務: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即納入社會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健康管理服務,如制定針對性健康管理計劃;健康咨詢服務,可通過移動應用程序、社交工具、互聯網信息服務平臺、面對面方式等多種途徑提供針對性健康咨詢服務;預約診療服務;預約轉診服務,可提供家庭醫生精準轉診服務;家庭病床服務,對適宜在家庭環境下進行檢查、治療和護理的簽約居民提供家庭病床服務;其他服務項目,可提供多元化、個性化的服務。
問題4 家庭醫生意味著上門服務?
經評估可提供“有限”上門服務
《辦法》規定,家庭醫生服務團隊根據簽約居民的需求和雙方協議約定,經醫療安全評估,書面告知醫療風險,并取得簽約居民知情同意后,可以視情況為簽約居民提供上門服務,為醫生上門服務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但是,家庭醫生服務不等于私人醫生,并不是以居民住所為主要服務場所,主要還是在醫療機構內為居民提供服務。
問題5 如何獲取家庭醫生服務?
居民與家庭醫生團隊自愿簽約
深圳市衛計委指出,深圳實行的家庭醫生服務是簽約服務。在自愿和雙向選擇的基礎上,家庭醫生團隊與社區居民建立契約服務關系。服務雙方通過簽訂家庭醫生服務協議,明確服務人員、項目、方式、期限、雙方權利義務以及解約和續約情形等內容。簽約周期原則上為1年。
家庭醫生服務的服務對象為轄區居民,其中以0—6歲兒童 、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肺結核患者等重點人群為主。
《辦法》還規定了每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的服務人數一般不超2000人,以保證服務質量。
問題6 是否只能簽約一個團隊?
可根據需求簽約多個團隊
《辦法》的一大亮點,是放開了對居民簽約家庭醫生團隊數量的要求,以滿足居民多樣化的服務需求。《辦法》鼓勵和引導居民就近簽約,但也允許居民跨區域選擇簽約家庭醫生團隊。在簽約有效期內,居民可以根據自身需要選擇多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簽約。
但對于免費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居民只能選擇1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
問題7 家庭醫生服務如何收費?
“公立”限價“民營”放開
關于家庭醫生服務收費的問題,《辦法》明確:
一、 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所需經費由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列支,醫療機構不得另行向簽約居民收取費用。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目前一共有13項。
二、 政府辦醫療機構的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為簽約居民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按深圳市基本醫療服務價格標準執行;提供的其他服務按照規定經批準后,可以向簽約居民收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等費用。
三、 非政府辦醫療機構的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為簽約居民提供的醫療和健康管理服務,可自行制定服務價格,向社會公示后,可以與居民協商收取醫療服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等費用。
■聲音
深圳市羅湖醫院集團全科醫生尹朝霞(公立醫療機構):
《辦法》的實用性、可操作性強。國際上,全科醫生通過不同形式的家庭醫生服務為居民健康保駕護航,《辦法》的出臺,給深圳市社康中心的工作指明方向,以全科醫生為第一責任人的團隊式家庭醫生服務,為居民提供綜合性、連續性、協調性、個性化的健康管理,符合全科醫學的本質,體現全科醫生的價值,引導居民有序就醫,最終實現全民健康、全民小康的目的。有較強的時代意義。
深圳中航社康中心主任陳海飛(非公立醫療機構):
《辦法》從提供服務的主體、內容、方式、人數、責任、費用等多方面對家庭醫生服務進行了規范,對我們基層醫療機構如何開展家庭醫生服務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更可貴的是其針對非政府辦醫療機構的家庭醫生服務價格自行制定的政策,鼓勵非政府辦醫療機構為居民提供更優質、個性化的家庭醫生服務。
深圳市梅林一村居民陳茵茵:
《辦法》明確可以簽約多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甚至可以跨區域簽約這部分內容,我覺得應該點贊。這讓我們居民有了更多的選擇性,可以選擇更合適的團隊和服務內容,而且這對家庭醫生服務團隊也是促進,有競爭才有壓力也才有動力。
(記者/張光巖 通訊員/深衛信)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家庭醫生 居民 簽約 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