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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德有問題就該“一票否決”
日前,人社部、教育部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將不以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師德有問題者將被“一票否決”。在當前師德失范現象頻發的背景下,此次評審改革呼應了社會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民意訴求,值得點贊。
不知從何時起,很多地方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引入了論文指標,有的學校甚至將發表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沒有論文,就別想通過評審晉級為中高級教師。在評價指揮棒的指引下,一些兢兢業業教書育人的老師只能絞盡腦汁發論文,有的甚至被逼得花錢找“黑中介”,而師德師風的評審要求則被模糊和弱化了。
對中小學教育而言,首要任務是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合格的教育,為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打好基礎,成長為擁有健全人格和良好道德的社會成員。片面強調論文成果的評價體系,顯然與中小學教師的職業定位有所偏離。而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則是制度設計與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偏差。
在中國文化的語境下,師德歷來都是教師評價的首要指標。然而,很多評審標準在執行過程中變了味兒。難以量化的標準,如關心學生、愛崗敬業、講究師德等往往被選擇性忽略,而論文科研成果等可量化的指標,卻因其簡易性、可操作性和形式公平性成為評審的重要依據,從而導致論文指標在評審中被過度強調。
如何實現制度的公共性、價值性和操作性的統一,是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政策的關鍵所在。《通知》提出“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征求學生和家長意見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師的職業操守”“師德有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制’”“探索以教案、研究報告、工作總結等教學成果替代論文要求”,這些具有操作性的規定方向正確,但還需要更多細化的考核標準。唯有如此,才能讓“良法”引領“善治”,以切實可操作的評價體系鼓勵一線教師提升師德修養,凈化校園環境。
職稱評審標準具有風向標的意義。在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標準中加強師德的考評,弱化發表論文的權重,特別是強調不得將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對于完善中小學教師評價體系、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教師這一職業具有較強的外部性,師德高尚的教師能夠激勵青少年崇德向善,師德敗壞的教師則有可能耽誤很多原本能夠成才的學生,所以,教師必須從自身做起,修身養德,致知力行,這樣才能真正贏得社會的尊重和認可。以此觀之,完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政策正當其時。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師德 評審 論文